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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辱母(底线)

阿信2023-04-03生活资讯59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山东辱母,以及底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宣布订婚,辱母案的详情始末是怎样的?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宣布订婚,辱母案的详情始末是怎样的?当年这位男孩的母亲被极端手段侮辱,于是孩子在情急之下,把这几个人全部都给刺伤了。其中有一个人已经死亡了,那么在一审当中被判处有期徒刑,因为表现良好可以提前出狱了。现如今他已经订婚了,有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而且未婚妻长得很漂亮,他已经过上了自己想要的日子,所以过往的事情不想再提了。

男孩母亲被手段侮辱,孩子选择刺伤他人

据了解,这位男孩的母亲曾经是一位女企业家,向地产公司的老板借过钱,但是在支付了很多房产之后,仍然没有办法还清欠款。之后这个催债人员就上门了,而且使用特别恶劣的手段,比如辱骂打耳光,用鞋子捂嘴等等,并且还用极端的手段侮辱这位女企业家。最终孩子在看不下去的情况之下,选择用刀刺伤他们。

把4人刺伤,有一人死亡

在催债的过程当中,他们使用的是特别恶劣的手段来进行催债,不管是什么样的事情都不能用极端手段,这也难怪这个男孩子忍受不住这样的手段。因为他们当着欠款人儿子的面来侮辱一位母亲实在是不应该。在情急之下,这个男孩选择用水果刀乱刺,最终导致4人受伤,这个侮辱母亲最恶劣的人不幸死了。

现在已经订婚了,过上了想要的日子

那么这个男孩在表现比较良好的情况之下,已经提前出狱了,而且已经订了婚,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要是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现在当下过好这一天,我也不会再看之前的报道了。他的未婚妻长得非常漂亮,而且五官非常大气,确实也比较好。希望他们会永远幸福吧,终于苦尽甘来了。

山东辱母案于欢大婚,于欢案子究竟给社会以多少警示?

听到于欢结婚的消息,我很替他感到高兴。不出所料,他也的确收到了大批网友的祝福。网友们说。新娘和于欢是夫妻相,非常般配。

对于欢来说,虽然他已经出狱。但是曾经发生的事情是永远无法忘记的,他因为不能忍受吴学章等催债人对自己母亲做出的侮辱性行为而冲动杀人。这一事件引起的轰动,很多人都还记忆犹新。

而于欢案给社会带来的警示就是:法律可以是冰冷的,但法律精神一定要有温度。在一审判决中。法院给予于欢的判决是: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这个案件维持了原判。那么,于欢的一生就此完结。

当时的于欢只有两条路。要么忍气吞声,看着自己的母亲受到那样的侮辱。要么拿起水果刀保护母亲。很显然,他选择了第二种方式。尽管他的行为造成了一人的死亡,但是舆论和大众是站在他这一边的。

这起案件在网络上引发了激烈的讨论,但法治社会不能纵容以暴制暴也是事实。因为这是法治秩序崩塌的危险信号,最终会导致每个人都可能会成为受害者。幸运的是,最终此案做到了公平公正公开。也兼具了温暖的人情味儿。

这起案件也已经被列入最高法指导案例,同时也非常具有意义的是,正当防卫制度,在这起案件中被高度重视。最终,于欢被改判有期徒刑5年。很多网友为此感到很欣慰。他们鼓励于欢:”出来后,一定要幸福。”

出狱后的于欢现在已经成为了一名零食店的店主。面对采访,他表示自己当时做法确实有些冲动。他很感激有这么多人关注自己的人生,他也大方的在网络上分享着自己的婚礼。

看到于欢现在的幸福,不得不说,法律惩罚了他,但法律也拯救了他。相信在未来,我国法律的公平公正的原则,会成为更多人的福祉。

山东辱母杀人案的详情

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债人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扩展资料

时间表:

2016年4月14日,山东源大工贸负责人苏银霞及其子于欢,因无法偿还高利贷,被11名催债人限制人身自由,并受到侮辱。于欢刺伤4人,其中1人(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于欢、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庭审结束后,法庭未当庭宣判。

2017年6月23日9时00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第22审判庭公开宣判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法院判定,上诉人(原审被告人)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本判决为终身判决。

2020年11月18日,于欢减刑出狱 。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余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于欢案二审改判:犯故意伤害罪 判有期徒刑5年

山东辱母杀人案:母亲被高利贷人员当面侮辱,儿子连捅4人 ,后来怎样了?

有一个案件,囊括了非法集资、涉黑、杀人等各个案件,情况非常复杂,它就是2016年发生在山东聊城的辱母杀人案。

苏银霞是一家名为源大工贸的公司的创办人,因为公司遇到债务危机,她曾经向河北唐山的王华君借款100万元。不过,后来没钱还债,这笔欠款就只能一直拖着。最终被王华君告上了法庭,败诉之后被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后,她无法获得银行贷款,甚至一般的民间借贷都已经借不到了。为了还债,她只能找到一个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向他借高利贷,借款135万,月利息10%。虽然还了一钱,但是欠下高利贷的钱却更加难以脱身。前前后后,她支付给了吴学占184万以及一套价值70万的房子后,依旧无法还清,此时她基本已经无力偿还。

2016年4月,11个混混多次来到苏银霞的工厂,用各种打砸、辱骂、殴打的方式,要苏银霞还账。在案发前一天,吴学占还将苏银霞的头按在马桶里,来侮辱她,让她还钱。4月14日,苏银霞多次报警,但是最后都没有得到帮助。

而这仅仅只是开始,随后,暴力手段开始升级。高利贷催债人员将苏银霞,她的儿子于欢以及公司的一个员工带到了公司的接待室,将几人囚禁其中。随后,就开始用各种手段侮辱苏银霞。刚开始只是言语辱骂,各种您污言秽语不断攻击,随后催债人员脱掉于欢的鞋子,塞到他母亲的嘴上,将烟灰故意弹到她的胸口。不仅如此,其中一个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侮辱当着于欢的面苏银霞。

一位如果的工人看到之后,赶紧让于欢的姑妈报警。警方赶到后,只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后就离开了。于欢看到警察要走,站起来想要冲出去找回警察,但是却被催债人员拦住。就在这时,情绪崩溃的于欢突然摸到了桌子上的一把水果刀,朝着几个催债人员就捅了过去。最终,混乱中,4名催债人员被捅中,其中杜志浩失血过多而死。

2016年12月15日, 这起案件在聊城中院进行了审理,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不过,随后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认为此案中于欢是正当防卫,导致防卫过当。2017年5月27日,二审开庭,最终于欢被以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020年11月18日,于欢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已经减刑出狱。

这起案件,除了于欢伤人之外,还有放高利贷的吴学占因为涉黑被警方控制,涉黑团伙15人最终被起诉,最终也全部进了监狱。

缺钱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事,但是无论如何,都不要碰高利贷,这种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行为,实在太过危险,不仅自己的钱财可能受到威胁,甚至有可能威胁到生命安全,必须要引以为戒。

山东辱母案是怎么一回事

4·14聊城于欢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多次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2016年4月13日,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

2016年4月14日,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搜狗百科

4·14辱母杀人案

山东辱母案一般指4·14辱母杀人案

4.14辱母杀人案是指2016年4月14日14时,发生在山东省聊城冠县的刑事案件。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催债队伍骚扰女企业家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苏银霞的儿子于欢目睹其母受辱,从工厂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 。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3月24日立案受理。 2017年5月27日,该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采取微博直播的方式通报庭审相关信息。2017年6月23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2018年1月6日,于欢故意伤害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中文名

4.14辱母杀人案

又名

4·14聊城于欢案

当事人

于欢

致死者

杜志浩

债务方

苏银霞

债权方

吴学占

地   点

山东省聊城冠县

最终裁决

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收起

人物关系

苏银霞:女企业家,债务方(借款人)。

吴学占:地产公司老板,债权方(贷款人)。

杜志浩:11名催债人的领头者,被刺后自己驾车去医院并在医院门口与人争吵,延误救治时机失血过度死亡。除了辱骂,他还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苏银霞的脸上。他还脱下裤子,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把自己的生殖器往苏银霞脸上蹭。

于欢:苏银霞的儿子,因母亲被催债人羞辱而刺杀催债人杜志浩。

事件起因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源大工贸有限公司

2009年,苏银霞创办冠县工业园内的源大工贸,主要生产汽车刹车片。

因公司资金困难,2014年7月和2015年11月,苏银霞两次分别向吴学占借款100万元和35万元,约定月利息10%。

苏银霞提供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6年4月,她共还款184万元,并将一套140平米价值70万的房子抵债。“还剩最后17万欠款,公司实在还不起了。”于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表示,10%的月息已超出国家规定的合法年息36%上限;吴学占从苏银霞手里获取的绝大部分本息,属于严重的非法所得。

2016年4月13日,苏银霞到已抵押的房子里拿东西。据她提供的情况说明,在房间里,吴学占让手下拉屎,并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还钱。

事件经过

案发地

案发地

2016年4月14日,由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10多人的催债队伍多次骚扰苏银霞的工厂,辱骂、殴打苏银霞。案发前一天,吴学占在苏已抵押的房子里,指使手下拉屎,将苏银霞按进马桶里,要求其还钱。当日下午,苏银霞四次拨打110和市长热线,但并没有得到帮助。

催债的手段升级,苏银霞和儿子于欢,连同一名职工,被带到公司接待室限制人身自由,11名催债人员围堵并控制了他们三人。其间,催债人员用不堪入耳的羞辱性话语辱骂苏银霞,并脱下于欢的鞋子捂在他母亲嘴上,甚至故意将烟灰弹到苏银霞的胸口。催债人员杜志浩甚至脱下裤子,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令于欢濒临崩溃。外面路过的工人看到这一幕,让于欢的姑妈于秀荣报警。

警察接警后到接待室,说了一句“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看到警察要离开,报警的于秀荣拉住一名女警,并试图拦住警车。“警察这时候走了,他娘俩只有死路一条。”于秀荣在后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被催债人员控制的于欢看到警察要走,情绪崩溃,站起来试图冲到屋外唤回警察,被催债人员拦住。混乱中,于欢从接待室的桌子上摸到一把水果刀乱捅,致使杜志浩等四名催债人员被捅伤。其中,杜志浩因未及时就医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另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1]

事件审判

苏银霞为于欢写的陈情书

苏银霞为于欢写的陈情书

2016年12月15日,聊城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于欢故意伤害一案。庭审中的争议点在于,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以及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2017年2月17日,山东聊城市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杜志浩的家属提出,于欢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索赔830余万元。于欢的辩护律师则提出,于欢有正当防卫情节,系防卫过当,要求从轻处罚。法院经审理认为,于欢面对众多讨债人长时间纠缠,不能正确处理冲突,持尖刀捅刺多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害人存在过错,且于欢能如实供述,对其判处无期徒刑。[2]

2017年5月20日,于欢案二审庭前会议召开。[3]

2017年5月27日,于欢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4]

2017年5月27日,于欢故意伤害案二审庭审结束,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欢故意伤害一案,法庭将择日宣判。

2017年6月23日,于欢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本判决为终审判决。[5]

2017年12月,于欢案背后吴学占团伙涉黑案召开庭前会议。

事件处理

“辱母杀人案”一审判决书

“辱母杀人案”一审判决书

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不过,“是故意杀人还是故意伤害”,“是否构成正当防卫”,“警方是否存在不作为”等围绕案件的争议并未因判决结果而就此停歇。于欢的上诉代理人、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说,已经在2月24日,赶在上诉期的最后一天提起上诉。此案一审中,自首没有认定,对方涉黑的问题没有认定,警方也存在涉嫌不作为的成分。此外,死者也有因自身因素耽误救治的情节。殷清利表示,根据于欢及其姑姑的强烈要求,将来会准备先打一个行政官司,起诉当地派出所不作为的行为。在于欢案件的二审庭审中,也准备申请法院将涉及到的公安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移交相关监察部门处理。宣判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杜洪章、许喜灵、李新新等人和被告人于欢不服一审判决,分别提出上诉。

2017年3月26日凌晨,法制日报披露“辱母杀人案”一审判决书全文

山东“辱母案”当事人于欢获6减刑出狱,为啥他能获得减刑?

一、监狱中表现良好,认真接受教育改造。

首先,山东“辱母案”案件可以说是轰动全国,对于于欢做法,大多数人都是保持,他是做得对,毕竟没有人能看着自己母亲被人如此对待,还不吭声。无论是对其母还是对他来说,都是极大的侮辱,是个人都无法忍下。

其次,于欢之所以跟对方动手,都是对方逼着,他们不欺人太甚,于欢不会拿刀保护自己,双方搏斗之下,失手捅死对方。幸运是法律是公平的,鉴于于欢的行为,依法判于欢入狱5年。

最后,2020年11月18日,于欢在狱中表现极佳,无论是劳动任务,还是思想教育方面,还是认错方面,他都深深了解到之前自己做法是错误,有悔改的表现,获得6次表扬。聊城中院按照国家法律的规定,于欢可以减刑,从而提前回到家中,和家人团聚。

二、凡事三思而后行,切记冲动。

先说,不是于欢为母出头做错了,而是他可以选择更加好的方法处理这件事。在双方冲突没有升级之前,他完全可以选择报警,让警方介入,毕竟对方有涉黑性质。你一个普通人跟一群穷凶恶极之徒能讨到啥好处呢?加之你借钱不是没有还,而是对方狮子大开口,想要掏空你所有的存款。

再说,高利贷真的会害死人,就算再走投无路,情愿寻求警察叔叔帮助,也不要跟他们开口。他们就是吃人的老虎,你不要以为自己暂时度过难关,就万事大吉,后面还钱才是真正的麻烦,绝路。

三、对这件事我想说的。

希望于欢能回归平静的生活,日后一家人幸福安康。同时也希望各位小伙伴吸取教训,没有钱,情愿打工,也不要碰高利贷,拿钱一时爽,还钱火葬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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