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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制度(古代科举制度始于我国哪个朝代)

阿信2023-04-04生活资讯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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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科举制度常识图解

1. 中国古代科举考试制度的基本常识

创始于隋,形成于唐,完备于宋,强化于明,至清趋向衰落。

在隋朝以前,中国古代官吏选拔制度各代不同,但荐举任官制一直占有重要地位。

魏晋南北朝奉行“九品中正制”,世家大族把持乡举里选,垄断仕途。

隋朝科举考试属初创阶段,为地方荐举与中央考试相结合。

唐承隋制,使科举考试制度化并逐步完善。唐初科举分两种:①常科,岁考一次;②制科,由皇帝主持,按形势需要临时下令举行。

宋朝科举沿唐之旧,更为完备。其科目以进士为重,增加殿试,由皇帝亲策。考试内容从神宗起改以经义为主。

明代科举仅进士一科。为强化专制主义君主集权,控制思想文化,明据元代科举命题取自朱熹《四书集注》之法,规定试卷应“代圣人之言”,以程朱理学观点指导作文。同时规定试卷须用八股文体写作。

以经义八股为考试内容的科举制度发展至清朝,弊端已暴露无遗。清初即有大臣建议改革,但清统治者为推行文化专制主义,将科举考试作为笼络汉族士大夫的手段和禁锢知识分子思想的工具,除分满人、 *** 两榜录取以优待八旗子弟外,余皆承明之旧。

光绪三十一年(1905),随着近代科学文化的传入和国内民主革命运动的高涨,终于迫使清廷下令“停科举以广学校”,废除了行之千年的科举考试制度。

2. 中国古代科考的详细历史知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最早起源于隋代。

隋朝统一全国后,为了适应封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发展变化,为了扩大封建统治阶级参与政权的要求,加强中央集权,于是把选拔官吏的权力收归中央,用科举制代替九品中正制。隋炀帝大业三年开设进士科,用考试办法来选取进士。

进士一词初见于《礼记·王制》篇,其本义为可以进受爵禄之义。当时主要考时务策,就是有关当时国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政治论文,叫试策。

这种分科取士,以试策取士的办法,在当时虽是草创时期,并不形成制度,但把读书、应考和作官三者紧密结合起来,揭开中国选举史上新的一页。唐玄宗时礼部尚书沈既济对这个历史性的变化有过中肯的评价:"前代选用,皆州郡察举……至于齐隋,不胜其弊……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

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科举考试共分为四级:院试——乡试——会试——殿试四级。

院试未考中前叫“童生”“童子”。考中后称“生员”“秀才” 。

乡试(大比)每三年考一次,参考者秀才,及格者员举人,第一名称解元。考期在八月,故又称“秋闱”。

会试是在乡试的基础上地蚝的。时间是在乡试的第二年春天,地点京城礼部官衙,考中后称“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由皇帝主持考试,考中了就叫进士。贡士才有参考资格。

殿试分三甲(三等)录取。一甲赐进士及第,二甲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殿试第一名叫状元,二名叫榜眼,三名探花。

八股文:又叫八比文、制文、时文。是乡试会试必做的一种文体。

文章四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

3. 科举的知识

你好:科举考试起源于隋,完善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改为八股文),废除于清(清光绪年间废除).另附上关于科举考试的分类(清朝时期的): 科举考试: 1.童子试: ① 县试(需要5人保举,其中4百姓,1秀才)(由县令出题主考) ② 府试(需要6人保举,其中4百姓,2秀才)(由知府出题主考) ③ 院试(由中央派来的学政出题主考) (全部通过获得“生员”称号,俗称“秀才”) 2.正试: ① 乡试(乡试第一获得“解元”称号,其余获得“举人”称号) ② 会试(会试第一获得“会元”称号,其余获得“贡士”称号(俗称“贡生”)) ③ 殿试(殿试第一获得“状元”称号,第二获得“榜眼”称号,第三获得“探花”称号。

此三名合称“一甲”)(第四到第十合称“二甲”) (只有获得“秀才”称号后才有资格参加正试) 3.戏子、罪犯、丁忧(父母死亡三年之内的人)不得参加考试 父为主考官的也不得参加考试 4.同时拿到“解元”、“会元”、“状元”叫“连中三元”,中国历史上“连中三元”的人不超过5个 楼上的大虾说得很全了,佩服佩服.以上是我的观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4. 我国古代科举制的详细过程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5. 简单介绍下古代科举考试制度

我国官员考录制度的渊源可以追溯到汉代的选举制度。

汉代的选举制度主要是乡举里选,即地方上选举人才到中央做事。选出的人多为贤良。

即有才能的人。选举的办法是考官提出策问,要求考生提出对策。

一旦考中,即直接挑选任用。 魏晋南北朝时创设九品中正制,将推举人才登记在册,由有关官员核定后送到吏部,吏部根据表格中官员们核定的等级和评语量才任用/ 唐代为考试录用,即科举制,个人各自到地方 *** 报名,参加中央考试,但是,报考者不得为商人和工人,考试及格即为进士及弟。

这便是做官的资格了,在实际任用时,还要经过吏部的再考试,考试侧重仪表,口试,与行政公文等,应考者大多是寒窗苦读的农村子弟,凭考试成绩,只要及第,即获录用。 到了明代,报考人数增加,考试程序也繁杂起来,它实行的是三考制度,即先是府县考,考上就是县学生,俗称秀才,其次是省试,考试地点在省会,也叫乡试,中试者俗称举人,再次是会试,举人送到中央会考,中者即为进士,俗称进士及第,进士翰林才能做大官,秀才举人则只能做小官。

考试内容为八股文,即拿出:“四书”“五经”中的一名话进行分析论证,写出一篇观点鲜明,论述深刻,结构完美的“八股”议论文,,这种方式直延续到清代末年。 自己打上的,可能有错别字,累死我了。

6. 科举考试要经过哪些步骤

童生试:也叫“童试”,明代由提 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 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 阶段,院试合格后取得生员(秀才)资 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 又叫入学考试。

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 称童生。 乡试:也称为“大以”,是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 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 称秋闱(闱,考场)。

凡本省生员与监 生、贡生、荫生、官生,经科考、录 科、录遗考试合格者,均可应考。主考 官由皇帝委派。

考后发布正、副榜,正 榜所取的叫举人,第一名叫解元。会试:各地于秋季发解举人,冬季 集中于京师礼部,参加于来春举行的考 试,称会试。

唐、宋时已然,至元代皇 庆二年始有其名。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 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又称“礼部试”、“春试”、“春闱”、“礼闱”。

考试 由礼部主持,皇帝任命正、副总裁,各 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 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成贡士 后可参加殿试。

殿试:是科举制最高级别的考试, 皇帝在殿廷上,对会试录取的贡士亲自 策问,以定甲第。 实际上皇帝有时委派 大臣主管殿试,并不亲自策问。

录取分 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 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 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 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 统称进士。

7. 求我国古代的科举的详细制度

中国的科举制度,大约滥觞于隋代,历经唐 宋、元各朝发展,乃成为国家取士用人的正途。

到了明代,制度愈形缜密,并创出一套以羁糜牢笼儒生的八股制义文体,清代又因袭前明遗规,办理更为严苛。有人形容科举是中国一千三百多年的人间炼狱,一点也不为过。

清朝末年,海运大开,西洋文化随之而来,所谓「代圣人立言」的八股文辞,已经不合时宜,清廷就在光绪三十一年颁布了开办学堂、停止科举的诏令,于是上一年的「甲辰正科」,就成为科举制度的绝响了。 停止科举考试,迄今将近百年,当年曾身历其境的儒生,早已凋零殆尽,但社会上一些与科举有关的名词,仍常挂在人们的嘴边,甚至习俗上也会受到若干影响。

当然时代在变,科举考试的一些弊病,无可否认的,在现代社会中仍改头换面,形成受人诟病的「新科举」,然而在没有更公平的方法之前,即使是几乎可与古代科举划上等号的各项考试,还会是许多人的梦魇。 清代各府县儒学生员,俗称秀才,为科举制度上最基本的功名,有了秀才资格,才能参加省级的举人考试(乡试)。

秀才考试又称小试或童子试,每三年举行二次。逢辰、戌、丑、未年,称为岁试,文武童生并考,逢寅、申、己、亥年,称为科试,只考文童生。

每次的考试,都必须经过县试、府试、院试(学政)三个阶段,考生无论年纪多大,通称为「童生」,但考试时则分「已冠」(十六岁以上)、「未冠」(十五岁以下)两个层级出题。县试共考六场,俗称一考五覆,县试第一名称「县案首」,有一不成文规定,将来院试必取进为秀才。

初进学的秀才,称为附生,附生升廪生,廪生升岁贡生(含恩贡生),都必须经过岁试,依次递补。廪生出贡,有一定年限,例如清初台湾府学是每年一贡,台湾、凤山、诸罗县学每二年一贡,彰化初设时四年一贡,到干隆末才改二年一贡。

这些依序出贡的贡生,便称为「岁贡」,假如出贡的年份,朝廷恰有重大庆典或喜事,则这年的岁贡,便称「恩贡」,恩贡有一项岁贡所无的特权,即非有重罪,学政不能呈请革去科名。正途出身的贡生,另有「拔贡」、「优贡」、「副贡」三种。

拔贡逢酉一选,也就是十二年考一次,优选者以小京官用,次选以教谕用。至于优贡,则是由地方教官保举品学兼优生员,项目呈送学政会同巡抚考试,非常难得。

副贡是由乡试卷中,选取文极佳却因额满见遗,或极好卷中稍有瑕疵的落第者,称为副贡。正途五贡之外,又有「准贡」、「廪贡」、「增贡」、「附贡」、「例贡」等名目,都由捐纳而来,视其身分,而名目也不相同。

从前的举人考试,三年一科,正式的名称叫「乡试」,也雅称为「乙科」,考上的就是举人了。乡试都在各省省会举行(每年秋八月)。

乡试的考场,称为「贡院」,每次须考三场,日各一场,共三日考完。 通过了乡试的举人,紧接着就是明年二月在京师举行的会试。

会试和乡试相同,都是三年一科,逢丑、未、辰、戌为会试之年。会试考试仍是三场,赴试的举子,都享受公费待遇,,公家应车船,称为「公车」。

中式会试,称为「贡士」,贡士第一名为「会元」,前十名为「元魁」,十一至二十名为「会魁」。贡士要经过保和殿覆试,且列等,才有资格参加殿试。

覆试的等第,将来作为进士甲第的依据。殿试也叫廷试,例于四月二十二日举行,地点仍是保和殿,殿试试卷写法有一定的格式,每份试卷,都须经八位读卷官阅过,最后拟定前十名进呈御览,钦定名次,一甲共三名,依次为状元、榜眼、探花,其它七名列入二甲。

新进士受职前,又须经过朝考,朝考分三等,一等第一名称「朝元」,之后核计覆试、殿设、朝考三者的等第授职,优者授翰林院庶吉士或庶吉士,俗称「馆选」。 武科考试 其次,附带略谈清代的武科考试,武科的应试阶段与科名,大抵与文科相同。

如通过院试为武生员,武生员通过乡试为武举人,武举人通过会试、殿试为武进士,一甲的三鼎甲,也分别称武状元、武榜眼、武探花,其它一切仪注,也都与文科无异。文武之间的差异,最主要在于武科没有廪生、贡生阶段,另外武举人直接应殿试,也忽略了贡士阶段,当然更没有翰林这项荣衔了。

武试,所考项目以武技为主,童试分内外场共三场,先考外场,第一场考马射,第二场先考步射,通过这后,再试硬弓,次试刀、石(技勇)。外场之后,接着考第三场,默写武经,但实际上考生多不识字,终至流于形式,或干脆请人代写,形同虚设。

武乡试、武会试、殿试,仍不出马步射、硬弓、刀、石范围,只是过程更为严苛而已。

8. 我国古代科举制的详细过程

魏晋以来,采用九品中正制,官员大多从各地高门权贵的子弟中选拔。

权贵子弟无论优劣,都可以做官。许多出身低微但有真才实学的人,却不能到中央和地方担任高官。

为改变这种弊端,隋文帝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法来选拔官员。他令各州推举人才,参加考试,合格的可以做官。

隋炀帝时期正式设置进士科,考核参选者对时事的看法,按考试成绩选拔人才。中国科举制度正式诞生。

唐朝时,唐太宗重视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扩充国学的规模,扩建学舍,增加学员;武则天大力提倡科举,开创殿试和武举;唐玄宗把诗赋作为进士科主要考试内容。到明朝,科举考试形成了完备的制度,共分四级:院试(即童生试)、乡试、会试和殿试,考试内容基本是儒家经义,以“四书”文句为题,规定文章格式为八股文,解释必须以朱熹《四书集注》为准。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有一种科举制度,这种科举制度沿用了上千年,给整个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影响,甚至到现代也看的出科举制度的痕迹,那么很多人就想了解这种制度到底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中国古代的科举制度

隋唐时期,重新建立了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需要自上而下地全面整顿吏治。同时,随着士族门阀的衰落和庶族地主的兴起,魏晋以来选官注重门第的九品中正制已经无法继续下去了。为了加强中央集权,扩大统治基础,需要从社会中下层网罗人才,科举制度应运而生。科举制度是一种适应当时新形势需要的选官制度,是我国古代选官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

一、科学制度的形成与演变

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始建进士科,科举制正式形成。唐朝承袭隋制。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武则天增加科举取士的人数,并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用高官主考,以后成为定制。科举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北宋时期,对科举制度本身进行了多方面的变革和调整,严格了科举考试的程序;分乡试、省试、殿试三级,殿试成为定制;减少考试科目,进士科成为最主要的科目;改进考试方法,实行糊名制,防止考官舞弊;不断增加科举录取名额;王安石变法时,对科举制度也进行了一些改革。宋朝科学制度比唐朝时有了进一步发展。明朝沿袭了前代科举取士制度。科举考试内容仅从儒家的四书五经中命题,不许发挥个人见解;严格规定答卷的文体,分为八个部分,称为“八股文”。清朝基本上是承袭明制,改变不大。

二、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进步作用和消极影响

1. 科举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一,根据政治、军事、学术研究等方面所需要的人才类型,朝廷分别设立科目,通过考试进行选拔,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实效性。第二,允许士人(读书人)向所在州县官府报名应考,无名额限制,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民主性。第三,通过逐级考试的方法,筛选人才。在人才选拔上,基本上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原则。

2. 科举制度的进行作用: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吏,在世界上为首创。它的创立是我国古代封建选官制度的一大进步。

在历史上曾经起过的积极作用主要有:第一,把选拔人才和任命官吏的权力,从世家大族手里收归朝廷,起到了抑制门阀势力的作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第二,扩大了官吏的来源,为各阶层的读书人进入仕途、参与政权开辟了道路,从而扩大了封建统治的基础。第三,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地联系起来,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第四,不断更新封建政府中官吏的结构成分,主动调整部分吏治,有利于封建政权的巩固和政局的稳定。第五,根据考试成绩,选拔官吏有了一个知识才能的客观标准。有利于调动整个地主阶级,尤其是中小地主阶层子弟的学习积极性。第六,调动了社会办学的积极性,促进了中国古代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3.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朝中叶以后,日益走向腐朽的封建统治者为维护其统治,所需要的是孝子、顺民、忠臣。因而有意识地利用科举考试中的`缺陷,以“八股取士”,达到统治士人思想的目的。这样,科举制度就逐渐从选拔人才的工具蜕变为摧毁人才的罪恶手段。

其消极影响集中表现在:第一,从内容到形式都禁锢了知识分子的思想,把知识分子的思想限制在程朱理学之内,废弃了对经、史及其他各种技术知识的学习,使他们陷入愚昧的深渊,成为顺从皇帝的奴仆,最终成为封建制度的殉葬品。第二,导致官风和文风日下。政治上的腐败导致科场上的派别斗争,营私舞弊;读书人为了做官,拼命诵读四书五经,追求八股文死板的作文形式,严重伤害了人才的选拔和成长。第三,科举指挥学校,使学校失去了培养人才的意义,并成了科举的附庸。明朝以后实质上就是八股文章指挥学校教学,一代复一代地制造愚民和庸才。当新兴的资产阶级走上历史舞台时,理所当然地就要“废科举,兴学校”了。

什么是古代的科举制度?

中国古代科举制度是从隋朝开始创立,经过唐宋时期的发展,到明朝时已经相当完备,而清朝基本上是延续明朝的科举制度。明朝科举分为六轮,即县试、府试、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前三轮为童生试。一个读书人要参加科举考试,首先从县试开始起步。县试由考生户籍所在县进行,考试时间一般在2月。考前一个月由县署公告考期,考生向县署礼房(与礼部对口)报名,报考人填写亲供、互结和具结。亲供是考生的具体信息,包括姓名、年岁、籍贯、体格、容貌特征以及父母三代具体情况。而互结就是五名考生互相作保,如果其中一人作弊,其余四人连坐。而具结就是请本县廪生(享受国家供养待遇的秀才)具保,保证考生家室清白,无作假情况。县试要考五场(有时经县令同意,最后一场不考),每场靠一天。一般是第一场录取考生才能参加第二场考试,而第一场录取考试前20名就算正式录取,其余通过第一场的考生要通过以后各场考试来选定最终录取名单,所以很多第一场正式录取的考生都没有参加后面的考试。一般来说,县试录取人数要根据该县人口和参考考生数按比例决定,最低不得少于三人,一般在50名以下,第一名为县案首。通过县试的考生可以参加府试,一般在当年4月举行,由考生户籍所在府进行。府试由知府主持,流程与县试相同,第一场为正场。府试录取人数一般在100名以内,第一名为府案首。通过府试考生可以参加院试,院试由各省学政(由皇帝钦派翰林充任)主持,三年之内两次,由学政依次分期到各府案临考试,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流程与县试府试相同,录取者为生员,也称秀才,第一名为院案首。不过相对参加考生来说,院试录取人数较少,才50人。原本录取考生分三等,即廪生、增生和附生,廪生是正式生员,也称廪膳生员,由国家每年提供廪米或廪饩银,可以为童生考试具结作保(可以从中获得一定的收入),资深廪生可报送入学国子监。不过廪生名额有限,一般是府学四十人、州学三十人、县学二十人。由于后来录取生员过多,而廪生名额有限,于是又在廪生外设立增生,即增广生员,名额与廪生相同,如廪生出缺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廪生。但后来随着录取生员大量增加,又设立附生,即附学生员,名额不限,如增生出缺可以通过考试成为增生。这三种生员均可参加乡试。不过后来规定,初次获得生员资格的都列为附生,满一年后经过考试才能成为增生和廪生。不过获得生员资格不能放松,每年府学县学还进行月课岁考廪生增生考不好会降级,附生考好会升级。乡试由各省举办,由皇帝钦命的主考官主持考试,凡属本省的生员、贡生(即从廪生中选拔入国子监学习的优秀或资深生员)、监生(靠祖、父官位入监或捐钱物入监)经科试(每届乡试前由本省学政巡回各府主持的考试)合格才能参加考试。乡试每三年一次(遇庆典可以开恩科),一般在8月举行,所以称为“秋闱”。考中者即为举人,其中第一名为解元、第二名为亚元,第三至第五名为经魁,第六名为亚魁。考试在各省贡院举行,一共考三场,每场三日,考生提前一日入场,考后一日出场,考生吃睡都在贡院里。考试内容第一场为三道四书题、每道200字以上,四道经义题、每道300字以上,均为八股文体裁,五言八韵诗一首。第二场为五经题一道,并试诏、判、表、诰一道,每道300字以上。第三场试以5道时务策即结合经学理论对当时的时事政务发表议论或者见解。一般来说,考中举人即获得选官资格(海瑞即以举人得官)。获得举人资格即可参加第二年在京举行的会试。会试由礼部主持,由皇帝钦命的进士出身的大学士、尚书(一般是礼部尚书)和副都御史以上朝廷大员担任主考官,由18名翰林担任同考官。会试在京师贡院举行,考试时间为2月份,所以称为“春闱”。如乡试有恩科,也会在第二年举行会试恩科。会试录取者为贡士,第一名为会元,一般录取300名。会试与乡试一样考三场,每场三日,考试内容也与乡试相同。通过会试的贡士可参加殿试,殿试在会试考后两个月后四月二十一日举行,由皇帝亲自主持,考试地点为紫禁城里的保和殿。殿试只考一场,时间为一天,内容为四道策问,策问不限长短,起收及中间的书写均有一定格式及字数限制,特别重视书写,要求用“馆阁体”。读卷官8人,由皇帝钦命朝中重臣担任,轮流阅卷。读卷官推荐10份最好的试卷给皇帝御批,由皇帝选择其中三人为一甲,其余二甲、三甲由阅卷大臣评定,所有参加殿试的贡士均会被录取。其中一甲三人为状元、榜眼和探花,二甲第一名和三甲第一名为传胪。

科举制是什么制度?

一、特征:

1、种类繁多。唐朝科举的科目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明法、明算、明字等科,不为人重视。俊士等科不经常举行,秀才一科,在唐初要求很高,后来渐废。所以,明经、进士两科便成为唐代常科的主要科目。 明经、进士两科,最初都只是试策,考试的内容为经义或时务。后来两种考试的科目虽有变化,但基本精神是进士重诗赋,明经重帖经、墨义。

2、科目分类:常科和制科。每年分期举行的叫常科,由皇帝临时下诏举行的考试称制科。常科有:秀才科,明经科,进士科,俊士科,明法科,明字科,明算科,一史科,三史科,道举科,童子科等50多种。秀才一科,在唐初的要求极高,很少有人能通过,后来渐渐废掉了。俊士科不常举行。考试的方式有:口试,贴经(填空),墨义(相当于口试的笔试化),策问(论文),杂文(诗赋)。

明经科的内容:9部经书,《礼记》、《左传》为大经;《诗经》、《周礼》、《仪礼》为中经;《周易》、《尚书》、《公羊传》、《谷梁传》为小经,不仅仅是6经,另外,《孝经》、《论语》为必考。明经科的考试方式一般只是口试,贴经(填空),墨义。一般只要对经文以及注释,记忆背诵熟练,就可中试。

进士科。进士科原来只考策问,后来加上贴经(填空),杂文(诗赋)。贴经只贴大经,即《礼记》、《左传》。再加上贴《老子》,10个问题中能答上4个即可合格。杂文要求诗赋各一。策问要写五篇。策问主要是对时下国家的政治、经济、法律、军事、政务、漕运、盐政等等方面提出问题并作回答。进士科一般取中很难,录取率只有1%-2%,因此当时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之称。唐前期每科进士只取十几人,后期也只取三十几人。孟郊当时考中后,欣喜若狂,作《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夜看遍长安花”,可见其难。

明法科,国家选取司法人才,范围为律七条,令三条。

明字科,文字理论及书法,考《说文》、《字林》。

明算科,考数学,范围很广,选数学人才。

一史科,从《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中任选一,考贴也考策。

三史科,《史记》、《汉书》、《后汉书》均考,主要是选拔历史方面的人才。

道举科,考《老子》、《庄子》、《列子》。

童子科,10岁左右的童子,考《孝经》、《论语》

二、简介:

科举,科举制、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由于采用分科取士的办法,所以叫做科举。士子应举,原则上允许‘投牒自进’,不必非得由公卿大臣或州郡长官特别推荐,这一点是科举制最主要的特点,也是与察举制最根本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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