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事件(黑车猖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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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被通报的19名干警到底因何事被带走调查?
事情的起始:
在此次备受关注的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工作动员会上,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试点办公室主任陈一新强调,要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
哈尔滨市纪委不愿具名的人士对界面新闻表示,此次哈尔滨公安局通报19名干警,是最近三年来中央、黑龙江省委对哈尔滨公安系统持续关注和监督的结果,根源可以追溯到哈尔滨交警塌方式腐败系列案件。
2017年1月4日,第33届“中国-哈尔滨国际冰雪节”开幕,吸引了国内外众多游客。央视报道,冰雪节开幕当天,哈尔滨出租车司机罢工,造成交通失灵,市民和游客怨声载道。而哈尔滨出租车司机罢工的原因,是借此表达诉求:黑车长期横行,严重冲击出租车市场秩序,正规出租车司机损失惨重,但反应问题后长期得不到解决。
黑车事件最终引起黑龙江省委的重视。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交通局组成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专项行动联合调查组,开始对出租车行业进行整顿。2017年1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发布了《关于严厉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辆及对相关人员处理的通报》。通报显示:截至2017年1月24日,共计查获非法营运车辆124辆,调查涉案人员39人。其中,对涉嫌违法人员行政拘留3人、刑事拘留3人,查处违纪公职人员8人。
2017年6月26日,由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公安、检察、交通等机关和部门组成的“6·26”专案组正式成立,其任务是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严查背后的“保护伞”。
前述人士介绍,在查处非法营运出租车系列案件时,专案组已经掌握了哈尔滨部分交警涉案的线索和违法犯罪事实,又因群众举报哈尔滨长期存在的大货车扰民、违反交规等问题,2017年10月23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察局成立联合专案组,深挖大货车背后的利益链和保护伞问题。
2018年6月25日,哈尔滨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对122名领导干部及公职人员为“疯狂大货车”充当“保护伞”问题查处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此次行动打掉涉恶“保车”团伙6个,查处涉嫌犯罪社会人员70人、“保护伞”122人。122人中,涉及处级干部12人、科级及以下干部110人。哈尔滨城区十三个交警大队中十二个大队有警员涉案。
惩罚:
通报称,李浴非为原哈尔滨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三大队大队长,正处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徇私枉法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受到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2018年10月,哈尔滨官方通报,国网哈尔滨供电公司原副总经理、委委员李伟和哈尔滨电力实业集团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兼委书记李桐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伟、李桐为亲兄弟,一起涉案的还有李氏三兄弟中的另一人李建。2019年1月,哈尔滨市公安局把李氏三兄弟涉嫌黑社会组织犯罪列为重点案件,抽调了60多名民警开展调查工作。警方调查发现,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李氏三兄弟就在电力系统工作,他们熟知电力工程招标当中的漏洞和电力工程的丰厚利润,初期他们采用金钱贿赂、违反招标手续大肆违法承揽工程获取利益。从2010年至今,哈尔滨市76.7%的电力工程都由李氏三兄弟承揽, 然后再以极低的价格转包给其他公司,从中非法获取巨大利益。
这样一起“电老虎”涉黑案件是如何进入警方视野的?据央视报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哈尔滨市公安局接到大量群众举报信件。其中一个举报信当中反映,在2003年一个未满14岁的少女在某酒店被一个叫李建的人引诱吸毒并实施强暴,但是十几年中这个案件一直上告却没有任何结果。
接到这一线索后,哈尔滨市公安局立即组成了专案组,仔细核查了举报反映的信息,调取了当时公安机关立案材料,并且对受害人进行了询问,发现该案民警在收受了李建的财物后没有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任由其逍遥法外。违法办案的是时任哈尔滨公安局民警李某某,现因涉嫌隐匿销毁会计凭证和非法持有枪支被刑事拘留。
界面新闻从权威渠道获悉,新闻报道中的哈尔滨公安局民警李某某即为此次被哈尔滨市公安局通报的19人名单中的李浴非。
此外,李氏三兄弟落网后,警方调查发现,李伟的一个手下参与过位于哈尔滨闹市区的太平大街的动迁工作,因拆迁阻力较大,此人使用暴力手段,但受害人报案后不了了之。压下警情的,正是嵩山路派出所所长范利东。
通报称,范利东为原哈尔滨市公安局道外分局嵩山路派出所所长,副处级,充当黑恶势力 " 保护伞 ",涉嫌滥用职权罪,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开除籍、开除公职处分,现已移送司法机关。
北京5人乘黑车去燕郊,司机被罚2万!司机违反了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司机的行为就是涉嫌非法营运,被罚款就是行为犯法的最终惩罚。
所谓的“黑车”就是指不具备营运资格的司机,这样的司机是不会在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处理的,其载客的过程也无法受到任何平台的监管,总的说来就是载客过程全由司机和乘客来协商,那么这样的行为过程是违反了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的,并且这样的行为还存在一定的社会危害。
1、非法运营的司机无法被任何部门所监管,从而无法真正的保障乘客的安全。
“黑车”属于独立的个体行为,一旦乘客和司机发生纠纷,那么乘客的利益无法保障,并且“黑车”司机的收费也并没有市场价格的定义,所以这样的交易流程是不符合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
2、非常运营的行为实际上也是一种偷逃税的违法行为。
非法运营对于社会层面的危害除了安全隐患以外,还存有经济方面的问题,因为司机独立经营的行为无法被任何部门所监管,等同于司机的收入不需要提供任何的税收,这样的经济行为肯定是无法被任何部门所认可的,事件中的司机最终被罚款2万也包含了这样的一层意思。
3、乘坐“黑车”的乘客具备承担了出行风险的责任。
我们乘坐正规交通工具的时候,这些营运部门是需要对乘客的安全负责任的,比如说因为营运车辆的原因导致乘客受伤,那么运营部门是需要对乘客进行赔偿的,而“黑车”司机很显然不具备这样的赔偿能力,有些司机也是迫于生活才去非法营运的,这些司机的经济能力是极弱的,那么一旦乘客在乘坐的事情发生了事故,很有可能司机是赔偿不起的,最终所有的风险就会落到乘客自己身上。
香艳的“黑车事件” | 清代“京城大员”日子过得有多惨?
黑车,是一种比较神秘的马车。晚上行路的时候,车上也不挂灯,窗帘挂的紧紧的,坐在里面的人,根本不知道经过了什么地方,到达的是什么地方。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叫做“黑车”。
这个很像是电影里坏人接头,或者是黑帮交易,蒙上脑袋送到车上,兜兜转转很长时间,让人不知道对方的老窝在哪里。这么说的话,要去的地方一定是凶险万分,一般人是绝对不敢坐的。
不过清朝的这个“黑车”,却完全不一样。 有特殊的客人想乘坐这个车,就会到固定的茶楼,用“隐语”告诉小二。之后没多久,小二就叫来了一辆黑车。客人什么都不用说,上车就行。车到地方,也不用付钱,车夫会用暗号告诉院子里的人,客人直接进去就行了。
说到这,大家可能疑惑了,到底是谁?到什么地方?干什么去了?
咱们接着看故事,话说湖北有一位章某,很帅,刚来到京城当个小官。有一天和同乡喝酒,不小心喝大了,一看天晚了,晕晕乎乎的出了酒楼,准备回家。但是,自己家的马车还没来,于是就在附近溜达。忽然间,他看到小巷里一辆马车过来了,喝的有点晕了嘛,就以为是自己家的车,于是招了招手就上去了。
车夫也不说话,就带着他七扭八拐的钻起了小巷子,走了好长一段时间,才把章某放下,然后敲开了一扇大门。章某一看,不得了,这处大宅子一看就是豪门大家,一般人住不起。
还没等他回过神,里面的人就拿出一块布盖住他的脑袋,拉拉扯扯的就进去了。在里面又左拐右拐的走了很久,才到了一处房间,把头上的布拿掉了。
这下章某才看清,这房间里陈设着各种精美的物品,芳香扑鼻,美不胜收。旁边站着几个漂亮的小丫鬟,拉着章某就坐下了。这什么情况?章某赶紧问了问丫鬟。丫鬟掩口一笑,说道:“来都来了,还装傻问什么呀!”
没多久,从屏风后面走出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子,走过来坐在了章某旁边,忽然吃惊的说:“啊,你不是那个某某某啊!”完了,认错人了。
不过,来都来了,还能啥事儿不干就回去?所以那女子和丫鬟们一商量,自己就先进内室去了。几个丫鬟不由分说把章某拉到了另一个房间,一顿操作洗的干干净净,然后又送了回来。
于是,良辰美景,有缘千里来相会。章某就和漂亮女子吃吃喝喝,共枕而眠。
睡到半夜,章某觉得口渴,就慢慢起来摸索着在桌子上找水喝,谁知道一下摸到一个方形的小物件,就像一个印章,拿过来正想仔细看看,谁知道忽然有了敲门声。那女子赶紧起床,让章某穿上衣服,匆匆忙忙由下人送了出去,登上“黑车”,送回了原处。
稀里糊涂香艳了一把的章某,这才想起那个小印章,拿出来一看,竟然是朝廷某侍郎的。当时就吓得一身冷汗,赶紧揣起来回家了。
说到这里,咱们就要普及一个常识,清代京城大员,有严格的规定,不允许接触青楼女子,也不允许出现在“ 娱乐 场所”。一旦抓住,被御史弹劾,那就倒了大霉了。
京城的八大胡同这么有名,当个京城的官,还不准去享受,岂不是很憋屈?这和我们想象中的那些骄奢淫逸的官员形象,似乎相差很远啊!
所以,才有了《清稗类钞》里“黑车”这个故事。 生活在高墙大院里的女子,并非传统的青楼女子,她们应该是专门服务朝廷大员的。为了隐藏这些官员的行踪,避免被言官御史发现,就用隐秘性极强的黑车进行接送。
那为什么不要钱呢?我们只能猜测,这大院子里的神秘老板,应该和朝廷大员们有其他的利益关系,所以根本不需要再收钱。
说白了,章某这个人,误打误撞的进入了清代朝廷大员的“秘密 娱乐 会所”。
大家还别说,清代京官的日子,确实比较“苦”。天子脚下,一言一行都要注意,不仅不能接触青楼女子,不能去 娱乐 场所,甚至连戏院这种地方,也不方便过去。想听戏?可以,偷摸的把伶人招到自己家,单独演一场。
这种事情,在清代的很多文人笔记当中,都有记载。不过必须要有钱,听一场戏,摆一次酒,可不是一般官员能承受得了的。
可能又有人觉得奇怪了,既然都是京官了,还差钱吗?大多数确实差钱,和珅那样的,极少极少。
我们要是翻阅一些史料,就会发现清朝的京官最会“哭穷”。比如晚清官员李慈铭,就经常在日记中哭穷。他的正式收入并不多,当京官的时候又没有别的收入,住的还是租来的房子。经常哭穷说: “比日窘甚,负债有如牛毛矣” ,请客吃饭,车马仆人,让这个京官欠了一屁股债。《藤阴杂记》中记述一个名叫张衡的工部司官,也是穷的 “贫不能举火” 。
这种记录非常多,以至于当时普通老百姓都喜欢调侃京官, “轿破帘帏马破鞍,熬来白发亦诚难。粪车当道从旁过,便是当朝一品官。”
首先,京官的正常俸禄是很低的,往往只能够日常生活。因为官员们太穷,有可能滋生腐败,所以雍正时期大规模改革“养廉银”,官员的收入才有所增加。
不过,养廉银增加最多的都是地方官员,一下子涨了数十倍。一个普通的知县,从原来40两左右的俸禄,一下子多出了最低400两,最高2000两的养廉银,日子过得非常美。
但是,划重点了,京官的养廉银,只有在乾隆年间,增长了一倍。 因为皇帝们认为,京官没有什么地方事务,花不了这么多钱,不用给太多。
所以,大多数普通部门的官员,依靠正常俸禄,勉强糊口。要是一个月来几次同僚间的酒楼小聚,就要精打细算的过日子了。
那怎么办呢?不能这么一直苦下去啊!
所以,暗地里各种收受贿赂了。比如工部接了一些修造宫殿的活儿,报上去的银两很多,其实大多数都被上上下下的官员克扣了,就连坐办公室的小文书,都要分几两银子才行。
当然,并非所有的部门都有油水可捞,大多数京官靠偏门左道弄不到多少钱。
对于京官们来说,最大的愿望就是“外放”。 在京城混一段时间,被派遣到地方上工作。一旦离开了京城,养廉银子多了,地方上大小官员的孝敬多了,经办各类地方事务经手的银子更多了……而且,平时也没有京城这么多规矩,只要不犯大错,花天酒地也没人管。
所谓“天高皇帝远”,其实就是这个意思。
称被黑车司机尾随当事女子道歉,这是咋情况?
因为这件事并不是网上流传的那样,纯属只是一场“乌龙事件”。
6月13号,一名网友发布的一则关于“女子深夜回家被黑车司机尾随敲门”的视频在网络上引发大量的围观。很快,这名“黑车司机”就被扒出来,并且遭受了小伙伴们的“谴责”。
据悉,发布这段视频的是当事女子的房东,房东称“在6月13日凌晨3点54分,女子上楼,身后有一名男子跟随。3点59分,男子到达女子所住房屋门口,多次敲门。女方询问其身份,该男子表示‘我是刚刚送你回来的小哥哥’,但女方并未开门。4点,男子抬头似看了一眼摄像头后离开。”
这样的视频一发出,那么大伙的第一反应都是认为这名男子是“se狼”,想要对女子图谋不轨。
但是随后,男子的朋友发声称“半夜时雨下得很大,这名女子和朋友在路边拦车,希望能送她们回家,并且表示会付车费。两人先将该女子的朋友送回家后,再送该女子。但下车时该女子称手机没电关机,无法付车费,让他们在原地等待。见女子许久不出来,男子才上楼敲门。”
正当小伙伴们被弄得一头雾水,不知道到底孰真孰假的时候,当事女生站出来说话了。她表示“下雨天我们路过同一个小区,(他)顺路送我回家,(我们)没有任何纠纷,误会一场,请网友不要随意造谣,恶意攻击人。”
同时这名当事女生的房东也发表视频致歉,表示自己在没有弄清楚具体情况下就发布了那则视频很不应该,对此深表歉意。这下子,大家伙也都搞清楚事情的具体来龙去脉了,知道司机的确是被冤枉的。
在这里我想说一下自己对这件事的看法:当事女生的房东可能是出于好意,害怕女子受到伤害,抱着想要严惩所谓“恶徒”的心理发布了该则视频。她的出发点固然是好的,但是她却没有弄清楚事情具体的状况,给他人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所以我觉得我们在发布言论或者视频的时候,还是很有必要本着负责的态度,不能太过随意。
当然,当事女生和房东都道了歉,同时也没有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可以原谅的。现在的网络比较发达,一些事可能本身并不大,但是随着网络的传播会十分“显眼”。我们拥有言论自由权,但是也需要慎用这一权利,不造谣,不信谣!
黑车形成原因如何治理
一、“黑车”存在的原因
1、短途客运班车运营模式与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给“黑车’’钻了空子。目前,我县几条城乡间短途客运线路已经完成片区公司化改造,线路上原来存在的个体、挂靠集体以及个体合伙等多主体混合经营现象被彻底清理,运输资源重新整合,组建了片区专营线路公司。这些新组建的线路公司实行城乡之间的点对点、站对站的发班运营模式,途中不随意停靠上下旅客,无法满足马路边随手拦车的农民出行要求,而“黑车”招手即停,并可以送客上门给老百姓提供了最大方便,迎合了市场的发展,自然占有了一些市场份额。
2、“黑车”的猖獗,可以归咎于城乡结合部公交线路的空白。对途经三级路面以下公路的车辆,特别是达不到夜间通行安全要求的夜班车,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必须停止行车,以确保行车安全;村民总是要出行的,当没有安全舒适的公交车为其连通通向城市的大门时,方便低廉的“黑车,’就成了他们唯一选择。
3、“黑车”能生存甚至越来越多,其深层原因是,正常运营的车辆高成本低利润和“黑车”低成本高利润形成的巨大反差。而一些地方发展中的问题也给“黑车”提供了生存空间。近年来,一些贫困山区的农民到城里打工,但相应的交通配套设施却没有跟上。“黑车”却敢于行走于颠簸难行的小路,其行动能力和速度强于、快于正常运营的车辆,有时出现乘客帮着“黑车”司机应付运管稽查、交警检查的局面,也就不足为奇了。
4、城市公共交通运输体系中运量增长的科学预测和运力投放的理性分析不够,运输生产要素配置不合理。随着城市城区范围不断延伸,投入客运的公交、出租等城内交通工具明显不能满足日益膨胀的市场需求,特别是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科学预测、超前规划的意识跟不上市场发展的节奏,市场的扩大与运力投放相对不足的矛盾有所凸现, 给“黑车”的生存创造了环境。
5、运输行业技术门槛低,科技含量不高,运输生产过程相对简单,成本不高,运作方便。运输行业对生产工具一一车辆的要求不高,而且容易获得,从业人员只要拥有一定的驾驶技能,即可取得现金交易的利润。而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改革的深入发展,部分人群在社会生活中缺乏竞争能力,导致下岗、失业沦为社会弱势群体,这些人为了生存很容易选择从事简单、易行而具有一定利润的“黑车”经营为职业。
二、查处“黑车”所遇到的问题
就目前来说打击非法营运的“黑车”不仅任务艰巨,而且困难重重。
1、“黑车”检查难是“打黑”行动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条例》本身赋予执法人员的管理手段和检查方式过于单一,不能对驾驶人员形成一定的强制约束力,导致“黑车”驾驶员拒不接受检查的事情经常发生,各级政府都强调运输管理部门无权追击违法车辆,新闻媒体也多次报道执法人员因违反规定追车而引发交通事故后被处理的事件,这些都助长了“黑车”经营者不服从管理,强行闯卡,甚至冲撞执法人员的嚣张气焰,直接威胁执法人员的安全。
2、社会整体法制水平不高,老百姓对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很难对“黑车”形成道德谴责和舆论压力。“黑车”经营者往往利用其处于社会弱势,他们违法经营、寻找生计的行为来博取社会的同情,部分群众对道路运输相关法律缺少了解,他们认为经营“黑车”是“头脑灵活、自食其力、不给政府添麻烦”,是应该允许、鼓励,而不是打击和取缔。当运管部门查 “黑车”时,他们认为是在乱检查、乱罚款,对执法人员抵制的情绪很高,把对社会现象的不满发泄到执法人员身上,帮助“黑车”车主一起对抗、阻挠检查,使“打黑”行动陷入被动局面。
3、查处“黑车”取证难是“打黑”行动中遇到的一大难题。证据是查处“黑车”时定性的依据,执法人员只有在取得确切、充分的证据后,才能依据认定的事实对违法经营者实施处罚。在查处“黑车”中,部分乘客害怕遭到报复不愿为执法人员作证;部分乘客认为检查耽误了时间,在执法人员询问他们时不说真话,提供虚假证据,包庇“黑车”;部分乘客使用假姓名、假地址、假电话,使得事后诉讼举证难。同时,“黑车”车主也是撒泼耍赖,百般阻挠,使取证工作相当困难,没有充分证据,只能任由“黑车”逍遥法外,继续危害客运市场,使“打黑”行动的效果大打折扣。
4、“黑车”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送达难,影响处罚程序顺利进行,导致“黑车”经营者规避法律的严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后才能产生法律效力,而处罚决定送达难的事实已不容忽视。其主要表现在:一是被处罚的“黑车”经营者拒绝签收,其他可以证明的人又不肯作证;二是被处罚人使用假地址或假电话,无法找到其本人。三是邮寄送达时,被处罚人看到邮件封面标注违法行为通知书或处罚决定书,往往拒收,其他人员又不愿代收,邮政人员常以查无此人退回邮件。上述情况造成行政处罚被迫中止,“黑车”经营者逃避了处罚,“打黑”进度受到影响。
5、“黑车”处罚难是“打黑”行动中遇到的又一个棘手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对“黑车”经营者处以3万元——1 O万元的罚款,而 “黑车”大多车况老旧,磨损厉害,面对超过自己车辆价值数倍的大额罚单,多数车主放弃车辆,拒绝接受处罚。运输管理部门缺少法定的强制执行措施,面对如此情况只能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申请强制执行必须经过立案、审查、受理、听证、执行等复杂的司法程序,此外还要支付高额的执行费,同时“黑车”被管理部门滞留在专业停车场,还必须支付保管费用,加大了运政执法成本,一旦出现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支出的费用无法收回,使“打黑”行动陷入尴尬局面。
陕西一黑车司机当街殴打女出租车司机,男子受到了什么惩罚?
该男子的车已经被依法扣留,人也已经被行政拘留,等待惩罚。
一,陕西一黑车司机当街殴打女出租车司机。
事情发生在安康市高新区汉江路安康市,北京时间2022年3月31日,安康市的妇幼保健院门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双方都是司机,男子是黑车司机,而女子是出租车司机,双方就是因为争抢乘客的原因而大打出手。这位陕西黑车司机居然在街上大打出手,殴打女出租车司机。因为双方打的比较激烈,所以路过的路人才选择报警。
二,男子受到了什么惩罚?
接到报警之后,当地的派出所也是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经查证之后发现,男子并没有合格的驾驶证明,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黑车司机。当时这位女出租车司机载着客人已经准备出发了,但是这名男子心里气不过,于是就把女子揪下车大打出手。虽然女出租车司机也有过失吵架的时候,言语过于激烈才惹怒对方,但是在划分责任的时候,主要责任还是这名男黑车司机。最后做出的处罚是,该名男子黑车司机被行政拘留十天,并且处以200元的罚款。
三,黑车司机的乱象又该如何整治?
其实,不仅是在陕西省,很多地区都发生过黑车司机和出租车司机之间的矛盾事件。他们之间产生矛盾,主要来源于另一方面。虽然出租车的价格略微昂贵,但是都是经过审批的,有一定安全保障。私家车的价格虽然便宜,但是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按照规定来讲,其实是不允许没有拿到证明许可的黑车司机私自营业,所以说,对于黑车的管控方面还是存在一定的欠缺。为了乘客的安全,还是要打击那些没有合法经营的黑车。
关于黑车事件和黑车猖狂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