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信生活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生活资讯 > 正文

生活资讯

杭州杀妻案女儿目睹(杭州杀妻案件女儿)

阿信2023-04-10生活资讯66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杭州杀妻案女儿目睹,以及杭州杀妻案件女儿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杭州许某还有个11岁的女儿,有没有可能因为这点适当放宽量刑?

绝对不可能因为许某还有一个11岁的女儿而对他进行放宽量刑,判断法律量刑的标准有许多,其中有一条就是对于社会的危害和影响性,许某的做法已经严重的影响了社会秩序,还在一定程度上挑起了一些性别上的矛盾。

为了许某这件事,警方不知道调动了多少人力物力财力,在时间和成本上都有着巨大的付出,一场基本上算是轰动全国的案子,扑朔迷离,故弄玄虚,对社会的秩序性已经有着非常明显的影响,再加上许某的作案性质实在是太过于残忍,放宽量刑怎么看都属实不可能。

1、案件回顾,因钱杀人

回顾一下杭州许某的案件,来女士从莫名失踪以来,许某就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一个人的演技让警方日夜操劳不知道多少个夜晚,因为贪图来女士的钱财,做出如此丧尽天良的举动,那么几十年的夫妻感情难道就不如一套房子吗?最重要的是他们当初还是初恋的关系,来女士一直没有忘记他,离了婚以后也义无反顾的嫁给了他,换来的却是这样的结果。

许某最过分的是什么?没错,就是他和来女士还有一个亲生女儿,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被抓到不过是时间的问题,做这些事情难道就没有想过自己的女儿将来会面临怎样的两难境地吗?现在孩子无论是留在哪一方都是不招人待见的,因为一套房子,断送了女儿的整个童年甚至是一生,许某的做法实在是太过于残忍。

2、手段残忍,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是首要

如果不出意外,许某的刑期应该就是死刑。许某的作案手段实在是太过于残忍,杀人碎尸,这是何等的心理素质才可以做到这般田地,在后续媒体的不断跟进报道里,许某还有家暴前妻的行为,但曾经很多和他相处过的人都认为许某是一个老实不爱讲话非常本分的人,这也从侧面反映出了一个问题,许某应该特别会伪装。

这个11岁孩子的成长道路必定会面临许多心理上的困难,这件事人尽皆知,他周围的人都会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小孩,就算给许某减低量刑,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教育这个孩子呢?

好在这个11岁的小女儿毕竟是来女士的孩子,来女士名下的房产也不少,小女儿也有一定的分量。现在在外婆家生活,外婆负责将她拉扯大,在经济上也是够的,只是需要注重孩子的心理健康,而这个心理健康并不是许某可以给的,所以不管是从法律的角度还是情理的角度上来讲,许某并不是这个孩子成长路上不可或缺的人,他的手段实在太过于恶劣,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也不可忽视,所以综上所述,许某因为孩子可以得到减低量刑的可能性为零。

杭州杀妻案,那么长时间两个女儿怎么丝毫没有察觉?

是指杭州女子失踪十几天以后,警察在化粪池里面找到了尸体的那个事情吗?杭州杀妻案具体的事情是那位先生在对自己的妻子怨恨已久的情况下蓄谋了一起杀人案。在那天晚上凌晨的时候将自己的妻子。杀害,并且进行了碎尸,而且进行了冲走。有相关的人员称,那户人家一天之内就用了几十吨水。这是一个巨大的数字,就说明是非常非常的艰难的把这些东西要冲走的话。

而且在他的大女儿跟彩记者采访的时候所说,她的母亲是在单位打回来电话之后发现没有去上班之后才决定报警的。就可以看得出来,大女儿很有可能是不是跟他们一起住的,所以在母亲失踪之后,没有察觉,我觉得也是很正常的。至于小女儿年纪还小,还不懂得什么多少的事情,更何况杀这位杭州女士的。

这位男的是这个小女孩的父亲,我觉得父亲更能对孩子掩盖。这位杭州女子是在凌晨的时候失踪的。之后再去报案,以后经过警察的调查查了所有的监控,发现只有女士那天晚上5:00多回家以后的监控录像。之后再也没有发现这位女士从家里出来过,所以很有可能是谋杀了,而且是进行了碎尸分尸,抛尸。所以最后在警察的不懈努力和严密的调查之下,最后在小区的化粪池里面找到了女子的尸体。据说这位丈夫在经过化粪池的时候还看过。

而且两个人会吵架,甚至于说让男方动手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经济纠纷。其实大女儿发现的时间并没有很久,就是在报案的时候应该就知道了吧,具体是什么时候经营方没有具体的报道过,在我们不知道具体情况的时候,我们应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所以对于自己知道的事情可以了解一下不知道的事情,如果没有精心官方的发布声明是不要随便乱说的。

因为我们作为观众,作为一些网友对自己这些事情应该是没有关系的,所以只是当做一个故事看就可以了,不要传谣,不要造谣。

杭州碎尸案,来女士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杭州杀妻案,并且进行分尸处理的杀人嫌疑犯许某某,是一个心思缜密之人,他先将他的小女儿支走,而妻子与前夫大女儿没有和她住在一起,并且还要上班,就无法知晓来女士已经被害的个人情形,这就使得许某某在这个时间里,开始分尸灭迹,将所有的对他不利的犯罪证据,进行毁灭 ,但是因为在一个偌大的小区里,到处都是监控,他只能将碎尸扔化粪池里,最终导致了这件事情被警方发现,自己锒铛入狱,

下面笔者将集合实际来阐述分析下这个问题的实际情形!

他的两个女儿为什么没有发现?

第一,大女儿和来女士并没有住到一起,都是分开住的,并且大家都在按部就班的上班,大女儿也不会想到自己的母亲会遭受到什么样的不测,等到大女儿意识到母亲失踪后,回过头才报警,这个时间点,已经过去了很多天了,大女儿在这里也是完全不了结自己的母亲和许某某之间有何种矛盾。

第二,小女儿被许某某有意支开,并且按照常态,许某某和来女士的矛盾是由久的,只是没有爆发,小女儿就算看到了父母双方爆发了言语冲突,但都是见怪不怪的事情,所以就没当会是,而她的父亲来某某已经在策划这起杀人案了,也开始找机会支开自己的女儿。逐步实现自己的杀人分尸案。

总之大小女儿都有由于个人原因或者许某某支开等手段,没有发现自己的母亲被许某某无情杀害,并且分尸,毕竟正常人的思维里,怎么会对自己的妻子痛下杀手,并且进行残酷的分尸那,现在,大女儿和小女儿都失去了母亲,而小女儿失去的是双亲,真实一场人间悲剧!

文者观点:杭州杀妻案是一起典型的故意杀人案,一个家庭琐事引发了一起对于自己妻子的无情杀戮,对着整个家庭来说,就是一种毁灭,大女儿失去母亲,小女儿因此失去双亲,这件事情没有获益方,大家都是这起事件的受害者,这起事情,让人深思我们婚姻中出现问题之后,应该如何去解决,也告诫我们,男女双方一定要相互能够包容对方的心胸,不要让软暴力和硬暴力出现在自己的婚姻生活中,生活还在继续,希望大家能够以此事件来警示自己的婚姻生活,家,才是全部,但是家的根据是包容!

很多杀妻案!谁才是真的被害者?我们看到的只是结果,过程呢?

你提这样的问题,觉得三观就很不正。任何原因,都不是杀人的理由。

猜想你应该是男人,所以才会去和杀人犯共情,去想方设法为杀人犯找理由开脱,抱着这种心理去看待问题和处理事情,早晚要出事的。

1、杭州许国利杀妻案

最近发生很多起杀妻案,最轰动的一起就是杭州许国利杀妻案。

正如你所说,看过程。这起案件的过程你应该了解过,杀人犯许国利为贪图妻子的房子,对枕边人起杀心,还碎尸冲进下水道,你觉得谁是被害者呢?

许国利一个外地人,因为来女士有了杭州户口,有了杭州房子,最后还想独吞来女士的房子,独吞不成就起杀心。

这起案件事实就是:杀人犯图钱图房,心里变态杀妻。

2、广西梧州杀前妻案

杭州杀妻案刚过去没多久,又出来个广西梧州杀前妻案。

这起案子没那么轰动,但事实真相和杭州那桩案子大差不离。

杨女士和前夫已经离婚了,回去给儿子过个生日还能被前夫杀,究其原因,是前夫婚内赌博加家暴,两人已经离婚,可杨女士最后还是被前夫杀了。

前夫杀死杨女士后,还镇定自若地用杨女士的微信和家人联络,甚至还制造杨女士在外面有男朋友的证据,企图转移视线。

这些都是你所说的过程,你觉得谁是受害者呢?你还想为杀人犯说话吗?

3、河南男子当街杀死退婚女友

今天又看到新闻爆出来一起河南男子当街杀女友的案件,看标题很多男人又要开始猜测,是不是女友不退彩礼导致的?

但凡女人出点事,很多男人是绝不会对女人抱一点同情心的,相反还会使劲往她身上泼脏水,用各种猜想证明她不清白,然后好显得杀人犯杀人是正义之举。

这样的话语比杀人者更恶毒,更值得被唾弃。

很抱歉,在这起案子里,杀人犯又给男人们丢脸了,他是个游手好闲不务正业的渣,婚前没工作,靠哄骗和女友订婚,可订婚猜测后还是不悔改,所以女友才要退婚, 并且女友已经把彩礼退了。

退婚不成却引来杀人之祸,当街虐杀女友,这是心理多变态才能做出来的事。

4、就算女方受害者有过错,也不是男人杀妻的理由

某些男人总觉得妻子对不起自己,自己就可以为所欲为,就算把妻子杀了也是对的。

抱着这种想法活着的男人,我劝你早点改变自己的思想,要不然早晚害人害己。

凡事有商量,生命只有一次,对生命应该心怀敬畏,这是做人基本。

我是渡君,欢迎关注,以上是我的回答。

不管怎么说,死者就是最大的受害者。你这样问,是想为疑犯翻案吗?

像杭州的碎尸案,犯罪嫌疑人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媒体多有报道:赌鬼、自私、好逸恶劳、动不动就向妻子要钱的人。他生性凶残、心狠手辣。试问这样的一位凶犯,你想看什么样的过程?是碎尸的过程吗?是如何半夜掐死妻子的过程吗?你不觉得这样很血腥残酷吗?

还有江西的杀前妻案,凶犯把前妻骗去给儿子过生日。期间要求复婚,前妻不同意。凶犯又去抢前妻的手机,然后把前妻杀害。这要过程吗?他们都已经离婚了,你还要什么过程?

南京杀害女大学生,情况也大同小异。这些杀妻男人的共同点就是残暴、歹毒!

夫妻之间吵吵闹闹,哪家没有?就是因为家庭矛盾取人性命,这就够凶残了!你想要什么过程。

或许你想要的过程就是女方有错在先、男方忍无可忍导致杀人?纵使女方有错,就能痛下杀手?你不是在宣传杀人有理?太可笑了!

不管过程怎样,杀人就是大错特错,就得处以极刑!你想为男人争点气就放下屠刀吧!

今年,发生的多宗杀妻案,谁才是最大的受害者呢?答案毋庸置疑,必然是死者是最大的受害者。

从这几宗杀妻案来看,死者皆为柔弱的女子,而整个过程中,妻子的过错不明显,结果却被残忍的丈夫在深夜中杀害了。

女子退婚被男友当街割喉: 退婚女子对未来的婚姻不抱希望,因为她的男友,是个不正经的人,不务正业,不爱打工,又喜欢喝酒赌博,她在这段恋情当中付出了很多,可是却没有多少回报,而且男子的不思上进,让她看不到未来的光明,于是她选择退婚,这也合情合理。

这种正当的选择,无端招来男友的怨恨,并被他当街割喉,而且男友甚至还很冷漠的冷笑着,可见该男友心态不正,残忍冷漠,这样的人罪该万死。

受害者自然是退婚的女子,她无端招来杀身之祸,其家人怎不悲痛呢?

杭州杀妻案: 来女士跟许某某属于二婚,许某某还是男女士的初恋情人,我们知道女子更注重 情感 ,这么多年,来女士必定对许某某依然有真情。

可是许某某为何又杀害来女士呢?原因就如他所说,因为生活的琐事,对妻子不满,所以把他杀害。既然是生活的琐事,说明就不是什么大事情?也就说男女士也不可能放多大的错误,那么许某某就这样残忍冷漠的将她杀害,可见问题在来许某某身上。

许某某杀妻的手段极其残忍,竟然早有预谋,在夜深人静时,来女士熟睡时将用枕头将她闷死,更残忍的是居然把她分尸剁碎,抛入下水道。

无论是起因,还是过程,或是结果,最大的受害者是来女士,她死的不明不白,如果九泉之下,她有知的话,一定会恨死许某某。

广西梧州杀妻案: 杨女士被前夫以孩子生日为名义骗到家里,为孩子做了饭,那天深夜前夫竟然孩子熟睡时,与前她发生矛盾,将她勒死。然后藏尸在家里的衣柜中,第二天才埋在了老家附近。

究其原因是因为杨女士跟他离了婚,他多次要求跟杨女士复婚,可是杨女士不同意,前夫曾经在杨女士家的小区门口蹲守了两日,没有结果,于是想尽办法骗前妻到家里,把她杀害。

婚姻是自由的,杨女士发现前夫喜欢赌博,爱家暴,她已经跟前夫离婚了,要不要复合她自然有选择的权利,而前夫竟然求而不得,而下毒手,受害最大的自然是杨女士。在这件事中, 她并没有任何过错,为何又被丈夫剥夺生命权利?

这多起杀妻案都暴露出相似的问题,男人发现女人不按自己的思维行事时,便狠下毒手,仗着自己身强力壮,便下毒手把女子杀害。这是极其残忍变态的思维,这是一种反 社会 的人格心理。

这种大男人主义思想应该从根本上改变,法律一定要对这种恶人严厉制裁,让杀人者偿命!

毕竟命已经没了!最主要是别人剥夺了他们的生命,并非自然!

杭州杀妻碎尸案纯粹是为了房子!

那许先生杀了自己同床共枕的死亡,还碎尸想蒙骗大家!一个正常的男人无意间杀人都已经恐惧的不行了,还敢分尸丢入化粪池!这已经是心狠手辣到了极点!跟本找不到任何值得同情的理由。

杀完后还骗大家,还报警,去撇清跟他没关系。也是有计划性的谋杀!不值得去原谅。

后来广西杀杀妻案,自己和老婆吵架,然后把老婆杀害,藏衣柜,然后丢入化粪池埋尸,还转走老婆手机里的15万,然后出门 旅游 去了!这都是要多麻木不仁的心才能干出来的畜生事了?

这 些都是钱惹的祸, 社会 变的现实了!这就是主要原因!

被害这必然是死去了的人,她们不是因为先杀老公后来遭反杀!而是被老公预谋性的杀害!你来告诉我谁是真正受害者?

过程就是争吵,没有达到自己的目的,心里不满,而扭曲了任性,计划性杀妻,蒙骗世人,逃避法律责任!

两个从陌生到爱人,又从爱人到陌生人,中间经历了什么不得而知,但绝对不是云淡风轻,温文尔雅。如果两个人之间有一方能够本着安稳过日子的情况下,都不会到不死不休的地步。

杭州来女士案。来女士不守妇道,奔着所谓的爱情飞蛾扑火,最终惨死在曾经的爱人之手,她忘记了人都是会变的,表面上她是被害者,实际上她的前夫和女儿也是受害者,而制造这一切悲剧的始作俑者从来都是来女士,太作了,千金难买早知道,不知道在濒临死亡之际她可有过后悔。

梧州杨永兰被杀,据她婆婆说,杨永兰从来都看不起婆家人,最终被害,实际上她自身也是有原因的,比如不知道当断不断反受其乱,不知道防人之心不可无,她是被害者,同时也是自己把性命交给了禽兽,她被害了,孩子们是受害者,这种千丝万缕的关系真的不好理清。

你要说被害者绝对无辜,杀人者绝对恶魔也不一定,凡事都有一个酝酿的过程,可悲的是,没有人试着把酝酿在萌芽状态的邪恶给掐灭,惨案的发生,绝对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

已经死去的人,看不到明天太阳的都是被害者,几起凶杀案各有各的不幸,大部分都是为了利益两个字。 很少为了情的,为了情大多是没有结婚的,比如贫困硕士跳楼。

杭州杀妻的残忍之处不用在提,化粪池里的尸体,还有先前丈夫为儿子的婚房而争吵, 就因为妻子有两套房,除了死去的人,最可怜的就是小女儿。

再者广西杀妻案,妻子因为孩子过生日而去到前夫家里,这个前夫也不是省油的灯,家暴和赌博,最后杀前妻藏在衣柜里。 这样的赌徒是可怕的,男人黄赌毒只要沾上一个,不及时戒掉的话基本就没救。

还有上海女教师被杀,未婚夫是海归,其实也是赌鬼,家里人给他还了二百万赌债。 跟这个女教师在一起估计也是为让她还债,先前的感情也都是假的。

以及还没有公布结果的李倩月,虽然是女友,但是性质也非常恶劣, 男友策划谋杀,让两个朋友把李倩月杀害埋尸。

其实有的人根本不合适在一起, 再者这类凶杀案无外乎两个主要特点,一为利益,二为感情。

我是小枕,我来回答!

我个人认为在这么多的杀妻案之中,死者以及活着的家属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不是说“死者为大”,而是说一个公民绝对没有滥用刑罚的权利,不能决定任何一个人的生死。 即使这些施暴者在家庭,事业,感情之中是受害者,那么当他拿起尖刀利器的那一刻起,他就是一个妥妥的失败者。

诚然,很多时候我们只会关注事件的结果,根本不会关心这件事情因何发生,施暴者为什么要为什么要走上极端道路。就比如前不久四川富顺县一家五口被灭门,这个案件之中,死者之一的蒋某某绝对是有错在身的,因为他欺骗男方的感情,诈骗了对方将近30万元,最后这位男子愤懑无法排解,最终走上杀人而后跳楼自杀的道路。

在此案件中,我们很同情这名男子的遭遇,但却不认可他的做法。他可以将女方告上法庭称她欺诈,也可以将她曝光在网络之上,利用网友舆论的力量强制她还钱,还可以报给当地新闻机构以寻求司法部门来解决问题。但这么多解决方法中,最不能碰的就是“杀人”,任何以个人目的夺得他人生存权利的做法都是无耻的。

所以,还希望各位朋友们在遇到问题时可以冷静再冷静,切不可一时冲动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情,切不要将自己受害人的身份转变成施暴者,那样永远不值得同情!

您好。

真正的被害人肯定被杀的人,要知道,无论什么矛盾,争执,吵架,挫折和打击都不是杀人的理由,如果这些都是杀人的理由,那么杀妻案绝不止这么几例,因为所有的家庭都发生过矛盾,争执,吵架,挫折和打击。

杭州杀妻案,四川杀妻案,云南杀人案,都是因为矛盾,争执和琐事,家暴也是一样的,而且绝大多数都属于冲动型人格障碍和反 社会 型人格障碍,这两种人都是性格暴怒,做事冲动的人。

只要知道杀人的原因几乎就能知道他是心理障碍还是精神障碍,因为家庭琐事或者家庭矛盾杀人的人,通常心理承受能力差,问题处理能力差。

因为问题处理能力差的人,基本解决不了当下的任何问题和矛盾,心理承受能力又差的人,又想逃避现实,遇事情绪激动,受到别人一点点挑衅就会出现骂人,打人和杀人。

过程最多只是受到了某些心理或者精神上的刺激,外加自己心理或者精神障碍导致矛盾激化,变成了杀人案件发生的导火索。

就像冲动型人格障碍的人一样,他们通常受到一些事情或者心理刺激就会陷入冲动暴躁的情绪之中,只要受到一点点挑衅,情绪行为瞬间就会失控,做出一些丧失人性的事情。

无论过程中受到多大的刺激,也不能成为杀人的理由,如果过程中受到某些刺激就能成为杀死别人的理由,几乎我们所有人曾经都受到过心理上和精神上的某些刺激,以后岂不是要发生大屠杀。

其次行为很容易养成习惯,行为举止,说话做事都会养成习惯,所以有些人会习惯性发脾气,习惯性抱怨埋怨,习惯性说话带脏话。

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没有赢家!也没有办法来界定到底谁是受害者。但是有一点事儿是确定的。杀害自己的妻子。无论什么情况都不能去那么做。因为她是你曾经的爱人。她还是一个母亲。她也曾经给你带来快乐。给您哪怕她犯了错。但也不至于死。实在过不下去就分开就好了!杀掉一个女人我认为都是一种懦夫的行为!可耻!哪怕她背叛了你!

杀妻案,还有许多各种类型的杀人案, 从法律的意义上来说,被害人就是被凶手杀死的人。这是无可挑剔、不可置疑的,这也是 社会 公众所公认的生活常识。

题主提出这个问题的本意,可能是想考察杀妻案的原因,是想追问凶手为什么会杀人。无论凶手是出于什么原因,哪怕他过去有过千万个委屈,有多少条理由,在法律上凶手就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而死者就是被害人。

故意杀人,历来是重罪之一。

“杀人偿命 ,欠债还钱。”这种观念是几千年来深深植根于民众内心的理念。中国的法律制度,无论是在什么 历史 阶段,在对故意杀人案的处置上,必须考虑这个 历史 文化传统的影响。

当然,现代文明 社会 的法律规制,已经摆脱了血亲复仇的束缚。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请注意,法官们在考虑对杀人罪犯的量刑时,首先选择的是死刑,然后才考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也要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从哲学的角度来说,被害人就多了。死者的亲属子女也能算是被害人,这种伤害很可能影响他们的一生。甚至于连凶手本身也能算被害人。凶手在杀人的同时,也把自己置身于成为被告人的境地。

要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 社会 也是受害者。任何一件凶杀案,任何一件案件,都是对 社会 秩序的伤害,对 社会 主流价值观的挑战,都会给 社会 公众的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

关于杭州杀妻案女儿目睹和杭州杀妻案件女儿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