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拐(无损音质)
fgo有无拐差距有多大
单拐加成最大的是C呆吧。全体加攻20%,蓝色魔放50%,宝具带全体加攻30%-50%,人类威胁特攻50%。
5宝的话全部合起来一算,70%加攻,50%魔放,50%特攻,就是3.825倍,提高了2.825倍伤害。当然是单拐不算角色自己的技能的前提下。
2022,愿天下无拐
2021年12月6日,一则认亲新闻冲上热搜电影《亲爱的》原型孙海洋被拐卖的儿子孙卓终于找到了!孙卓四岁被人贩子拐卖,从深圳被带到1700公里之外的山东省阳谷县。十四年之后,历经种种坎坷,十八岁的孙卓终于回到亲生父母的身边,一家五口团团圆圆。
在这之后,陆续有寻子家庭找回了自己的亲生骨肉,比如李芳张洋洋母子。
让更多丢失孩子的父母鼓起勇气,带上发黄的儿时照片,再次踏上寻子的万里征途。
回想起2007年前后,拐卖之风盛行,一度导致父母人心惶惶。
当年我在妇产科待产的时候,护士一遍遍地嘱咐我的家人病房晚上一定要记得锁门,曾经有人贩子假装“白大褂”溜进医院偷婴儿并转手拐卖。
孩子刚学会走路,我早早地购买了遛娃安全绳和带GPS定位的电话手表。在某电商平台,防丢失儿童产品的销量一直遥遥领先,也体现了众多家长刻骨的焦虑。
我平时独自带孩子出去玩,老公都一再叮嘱千万别把孩子丢了!
因为以孙海洋为原型的电影《亲爱的》上映之后,“寻子”这一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人贩子可能就隐藏在你的身边。
值得欣慰的是,公安部组织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查找被拐失踪儿童的“团圆行动”,儿童被拐案件,自2012年的5907起下降至2020年的666起,而且案件大部分都是被迅速破获。截止到2021年,“团圆”行动已找回历年失踪被拐儿童10932名。
2021年7月13日,电影《失孤》中,刘德华饰演的被拐儿子的父亲原型郭刚堂与儿子郭新振进行认亲,也正是“团圆行动”的战果之一。
今年的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提出建议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力度,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初为父母,关注社会热点的同时,内心深处也涌起一腔正义,用自己的方式宣传反拐,在社交平台用自己的力量帮助寻亲家庭。
万千萤火在网上发声支援,呼吁买卖同罪。
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
人贩子可恨,买家更可恨。没有买家的贪念,也就没有被拐卖的婴幼儿,更没有成千上万个骨头分离的家庭。
得益于科技的高速发展,DNA亲子鉴定和人脸识别技术能够快速、高效、精准地找到失踪儿童。
但是,家长们,尤其是新手爸妈们,带孩子万万不可懈怠,永远警钟长鸣。
婴幼儿脆弱又容易被控制,也是人贩子最喜欢的“商品”。不管在哪个年代,人口贩卖永远是暴利行业。
最关键的是,小孩子很好骗。四岁的孙卓是在住所附近被玩具小汽车骗走的。
要知道,面对糖果和玩具的诱惑,几岁的小孩子压根没有任何抵抗力。有实验证明,不管妈妈如何教导孩子,乔装打扮的“坏人”也能轻松把小孩子骗走。
2022,愿天下无拐!
2022,愿每个孩子都能在亲生父母身边快乐地长大!
——《圆爱组织》粉丝投稿
井柏然发文,称“愿天下无拐”,孩子被拐对一个家庭的伤害有多大?
近期有消息报道称井柏然发文表明“愿天下无拐”这件事情一经报道就受到了网友的广泛关注以及热切的讨论。我们都知道他曾经参与过一个关于被拐儿童题材的电影,他在其中的演技也深受大家的认可,同样也因为这部电影让拐卖儿童这件事情更加形象生动地出现在大家的视线中,也让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注意到被拐卖儿童的这件事情。那么就有不少网友提出疑问孩子被拐对一个家庭到底有多么大的危害?
我们都知道孩子是一个家庭对于未来的希望,所以孩子被拐其实对于一个家庭来讲应该是属于毁灭性的打击,尤其是对于一些独生子女的家庭,他们往往倾注了父母很大的心血。一旦发现自己的孩子被拐卖,有很多家长其实并不能够接受这个事实,很大一部分人都会选择消极的去面对这个事实,甚至还有一部分家长走向了轻生的道路。所以对于拐卖儿童的这件事情,无论是从哪一个角度上来讲都是无法被原谅的。所以希望大家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现有拐卖孩子的迹象,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有时候你可能不经意的一个举动就挽救了无数个家庭。
我相信电影中的一些场景其实非常触动大家,尤其是一位父亲因为孩子被拐放弃了自己的事业,一直致力于去寻找孩子,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到达了全国几十个省来完成自己的这个目标。而最近我们也听相关消息报道这部电影的原型父亲已经找到了自己的孩子,但同样我们也知道还有很大一部分父母依旧没有找到自己的孩子。所以没有买家就不会有卖家,作为社会上的公民,我们更应该去恪尽职守,拒绝去对孩童进行交易,这样才能够从源头上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还是希望大家能够尽自己的绵薄之力,帮助更多的孩子可以早日回归家庭。
愿“天下无拐”
刚刚在朋友圈看到,我们初中母校校长发的一条新闻。沈校长做了很长一段的评论。
“新年刚过,不想关注这个话题,但还是忍不住。看到文章结尾说“愿天下无拐”,深有感触,丢一个孩子一个家庭天就塌了,可以说家破人亡一点不为过。实际有买卖就有拐卖,造成屡禁不绝的原因就两个一是律法不严打击太轻,说点过头话,如果买卖双方同罪沾上就死,你看谁还敢碰?第二就是咱国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作祟导致所谓“乡里乡亲”成了包庇犯罪的“同案犯”,村里社区凭空多出了“妇女儿童”不瞎都能看见,现在都啥时代了,都“网格管理”了,应该学学解放战争时期的策略,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打一场汪洋大海反拐的“人民战争”,举报重奖,一旦发案涉嫌管理的一众干部一撸到底,并追究渎职犯罪。估计到那时可能真就“天下无拐”了!”——转自沈校长朋友圈。
因为网速和我的个人承受能力,我没有打开文章去看。在评论区写下——愿“天下无拐”(祈祷的表情)。
前几天在新闻里,忍不住看了“寻子26年,母亲一夜白发”的报道。又打破了我的“倔强的认知”——家里没人看孩子就别养!新闻中的母亲是一位教师,她在办公室工作,孩子在操场玩儿……
我想起大妞小时候,我那惊恐万分的时刻。
大妞四岁多,我领她去河南看望我的爸爸妈妈。早早就做了各种丢失孩子的恐怖教育,不停警告,不停问。我一手拎着大兜子,一手死死攥着大妞的手,嘴里不停的警告着。哪怕偶尔我撒开手去整整鞋子,大妞都拉着我的衣服。大妞惊恐的眼神,攥得出汗了的手,让我有了很多的安全感。
在哈尔滨火车站转车,我拉着大妞,过安检,我告诉她一定要站在我的身后,千万要跟住我。大妞吓得呆呆的,不住的点头,一把抓住我的衣服。我弯腰去拿兜子,一转身大妞不见了!我嗷的一声尖叫,我已经不记得我喊了什么,我跺着脚,拍着栏杆,尖叫着,眼前模糊,安检人员、值班警察都奔跑过来,一片嘈杂声中,我听出大妞的声音,弱弱的,“妈妈,我在这儿呢。”
“吓死了,吓死了”“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大家七嘴八舌的说着。值班警察帮我拎东西,让我在他的椅子上坐一会儿。
“妈妈,我就在你身后了……”如同自己闯了大祸一样,大妞怯怯的说着。
我告诉她站在我身后,我转身,她也听话的站在我身后。而我认为我一转身,我应该看到她。
领大妞出门,我不敢上厕所,不敢睡觉。有的厕所太小了,容不下大妞,我都会让大妞挡在门口,开着门上厕所??。不管羞耻,只要孩子别丢就好。
愿天下无拐,让所有妈妈都安心。
你认为拐卖妇女“买卖同罪”真的能彻底实现“天下无拐”吗?
在我看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处罚力度需要加大。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罪将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死刑。但如果只是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则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就是说,买卖不是不同的罪,只是理论上买卖双方的罪责可能不同,但严重程度不相上下。
因为被买来后,女性可能会遭遇虐待、强奸、精神虐待、身体殴打之类的。我不同意。没有必要废除从重处罚的拐卖妇女罪。贩卖妇女本身应该是一种犯罪行为。我觉得应该数罪并罚,拐卖妇女罪也要判。拐卖过程中非法拘禁、强奸(轮奸)、故意伤害等行为时有发生,但谁能保证一定会发生?这种把人当商品卖的行为是违法的。如果废除拐卖人口罪,谁能保证人贩子不会钻法律的空子?
如果废除拐卖妇女罪,以后如果有单纯的拐卖,没有涉及其他暴力行为,人贩子可以无罪释放吗?被拐卖的妇女在拐卖过程中可能会遭遇很多不人道的待遇。比如你在被拐卖的路上被打被骂,你自己买家人可能会遭遇强奸和虐待。所以在讨论拐卖妇女罪的刑法时,不能只看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还要看这个过程中对妇女造成的伤害,很可能是数罪并罚,这也是为什么最高刑可以是死刑的原因。
有拐卖妇女的人贩子和买主,他们可能是后续重罪的预备犯。现实中是有这种情况的。有的人贩子只是忽悠被拐妇女一段时间,以找工作等理由让她们跟着,然后被拐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被卖了,要等很久才能从买家那里知道真实情况。这种拐卖和上面说的非法拘禁、强奸(轮奸)、故意伤害等等都没有关系,那么这个人贩子能逍遥法外吗?
如果实现“买卖同罪”真的能“天下无拐”吗?
如果实现“买卖同罪”真的能“天下无拐”吗?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这是很经典的一句话,道理是一样的,人贩子也是一样的,没有购买的需求,也就没有了市场。好多的人贩子都是有了买家的目标,才去实施犯罪,从这方面讲,买家才是主谋,人贩子就是实施方,所以最少应该是同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准确的打击人贩子,遏制犯罪,让买家不敢买,人贩子卖不了!所以个人观点还是坚持买卖同罪!如果买卖同罪,第一个反对的就是那些受害人——被拐人父母。这意味着孩子更找不回来了。买卖同罪,买方只会隐瞒真相。而就算将来泄露了,被拐人通常也会因养育之情而继续隐瞒。被拐人亲属就更找不到了被拐人了。
还有种种情况……比如发现买来的孩子有记忆……既然买卖同罪,怕坐牢而处理了……怎么处理细思极恐…总有心狠的人…简单的原因就是人不是商品。我敢说应该全国人民都会举双手赞成的,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贩卖,没有高额的利润也就没人会铤而走险,国家应该加大处罚贩卖人口的力度,让人贩子不敢有这念头。个人觉得贩卖人口比杀人放火还要罪恶,让明明是骨肉至亲的一家人这辈子都活在水深火热之中,明明找不到,没有希望,却搭上了一辈子期盼,个人建议,人贩子和买家应该通判死刑!从情感的角度上来说,买卖应该同罪,买孩子的家庭应该被判刑,但现实中很多买孩子的家庭,最后连最轻的责罚都不用受,这又怎能砍断买孩子的黑手呢?孰是孰非,希望完善的法律给苦难无辜的亲生父母一个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