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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中学要求学生放弃中考(南昌中学要求学生放弃中考的原因)

阿信2023-06-20热点资讯48

6月18日,有网友爆料称江西南昌某中学学生疑似被班主任要求中考弃考。18日晚,南昌市教育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称,班主任暗示其弃考情况基本属实。

19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在南昌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到,南昌市教育局曾印发《南昌市关于实施初中中考总分优秀率和低分率目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通知提到,中考总分低分率是以初中毕业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总成绩(含文化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体育等)的40%为底限,凡低于总分40%(不含40%)的都属于低分范围,全市、各校的低分控制率以此为标准计算核定。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各学校中考目标管理情况定期考评、表彰。

△网传聊天截图

南昌一中学生被班主任要求中考弃考,南昌市教育局:情况基本属实

6月18日,据海报新闻报道,有网友爆料称江西南昌某中学学生疑似因为班主任的原因没能参加中考。

该学生家长告诉记者,孩子的确成绩不理想,但在中考前,孩子疑似接到班主任的信息,对孩子说“不要报中考,我们照样给你毕业证,你报了的话,考到290多分才发给你毕业证,如果没考到的话,那就等下个学期再来考一次,考到 290 分为止,再给你们毕业证”。

家长称孩子没有及时跟家里沟通,自己直到事后才知道孩子没参加考试。该家长还表示,接到此类信息的学生可能不止一个。该家长称:“虽然成绩不好,但参加中考是学生的权利,他们不能拿走这个权利。”

18日晚,南昌市教育局就此事发布情况通报:

针对6月18日媒体报道“江西某中学学生疑似被老师要求弃考”的相关情况,我局第一时间关注到相关信息,立即成立调查小组进行调查。

经初步核查,视频中反映的学生为我市湾里实验学校初三学生,班主任暗示其弃考情况基本属实。

我局将督促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及湾里实验学校积极与家长沟通,妥善处理此事,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下一步,我局将举一反三,引导全市中小学校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更加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

感谢广大媒体和网友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当地曾印发中学生成绩目标相关通知:低于总分40%属低分范围

19日,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在南昌市教育局官网查询到,2018年,南昌市教育局曾印发《南昌市关于实施初中中考总分优秀率和低分率目标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南昌市教育局官网截图

该文件提到:为充分发挥评价对教学工作的引导、调控和激励作用,促进学校在教学活动中面向全体学生、提高学生整体素质,推动全市初中教学质量均衡稳步提高,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初中中考总分优秀率、低分率实施目标管理,用3-5年的时间努力实现中考总分优秀率稳定在30%以上、总分低分率控制在10%以下的总体目标。

△南昌市教育局所发通知截图

中考总分优秀率是以初中毕业生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统一考试总成绩(含文化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查、体育等)的80%为底限,凡高于总分80%(含80%)的都属于优秀范围,全市、各校的总分优秀率以此为标准计算核定。中考总分低分率则是总成绩的40%为上限,凡低于总分40%(不含40%)的都属于低分范围,全市、各校的低分控制率以此为标准计算核定。

同时,文件也提到,各县(区)、各学校组织中考报名时必须坚持“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尊重学生报考意愿,不能拒绝成绩较差的学生中考报名,杜绝报名中的弄虚作假(如发现并查实学校报名时有虚假情况,将实行一票否决制)。

市教育局将对各县(区)、各学校中考目标管理情况定期考评、表彰。

△南昌市教育局所发通知截图

一位教育界人士告诉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涉事学校可能存在用优秀率、合格率来评价学生的现象。“在教育改革的背景下,还有学校出现这种情况,我是很惊讶的,这与今天的教育观和科学评价观是完全违背的。”

他称,虽然当地教育局曾印发相关中考成绩目标管理意见,但学校应以学生发展为主,客观全面看待学生,不应以某一场考试来评价学生。而且,当地教育局所发通知也明确要求尊重学生报考意愿,不能拒绝成绩较差的学生中考报名,杜绝报名中的弄虚作假。学校的做法也不符通知要求。

19日,潇湘晨报记者联系涉事学校,截至发稿电话未能拨通。南昌市教育局工作人员回复称,不清楚涉事学校的做法是否与该通知有关。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虽然学校有权通过学业考核结果决定是否颁发毕业证,但无权阻止学生参加考试。如果学生成绩可能不达标,学校和老师应当及时告知可能出现的后果,由学生和家长自主决定,并对选择结果负责。校方若为了班级成绩排名,阻止学生参加考试,侵犯学生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

他说,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凡具有我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考试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部分,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学校和老师的做法剥夺了学生参加考试的权利。对此,学生家长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投诉,虽然学校可能是为了实现教育局发布的文件目标,但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教育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学校进行整改,同时向学生家长赔礼道歉。家长也可以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学校赔偿学生无法正常参加中考的损失。

潇湘晨报记者武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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