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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对暴雨不力,被指“梦幻G8”而实现“落后国家式灾难”

阿信2023-07-19热点资讯63

韩国《韩民族日报》7月18日发文称,韩国梦想着加入G7,做着G8的梦,现实中对暴雨的应对却不仅只是“人祸”,而是典型的“落后国家式灾难”。

报道指出,韩国忠清北道清州市五松地下车道被淹事故已造成14人死亡。此次事故反映了韩国灾难应对体系的整体缺陷问题。2020年7月,韩国釜山草梁第一地下车道也发生过被淹事故,当时造成3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负责部门承诺将完善应对手册、整顿应对体系、扩充相应设施。但在该事故发生3年后的7月15日,忠清北道清州市再次发生了类似事故,此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接近上次的5倍。

重蹈覆辙是“落后国家式灾难”的基本特征。

2019年,韩国行政安全部曾将全国145处有被淹危险的地下车道分为3个等级,并颁布了暴雨预警情况下,不得出入上述地下车道的禁令。然而,面对洪水预警,此次事故中的地下车道却没有采取任何措施,因为忠清北道道路管理事业所制定了特殊应对手册。

忠清北道方面表示:“忠清北道的应对手册规定,地下车道中央积水超过50厘米时,才能限制通行,因此(此次事故前)没有进行实施交通管制。”也就是说,忠清北道只是对浸水速度较慢的雨水积聚有预防对策,而河流泛滥引发的浸水并不在其预想情况内。

此类情况并不是第一次出现,行政中心综合城市建设厅从2018年2月开始在该地下车道附近的美湖江,进行了桥梁拓宽及临时堤坝架设工程。为方便施工,建设厅拆除了原有堤坝,修筑临时堤坝,临时堤坝高10米,比原堤坝(12.9米)低3米左右。建设厅判断临时堤坝比预想的洪水水位(9.3米)高,并表示不会出现问题,但其却忽略了气候危机带来的降雨模式变化。实际上,本次韩国四天内降雨量超过300毫米,美湖江涨水后,水位很容易就漫过了临时堤坝,河道打开后,脆弱的临时堤坝瞬间崩溃。

虽然设施的被淹危险系数很高,但相关部门的管理、管制责任意识却十分散漫,这也是问题之一。

穿过地下车道的地方道508号线管理在忠清北道的管辖范围内,引发此次事故的大桥工程却归建设厅管理,泛滥的河段流域的管辖权又在全罗南道锦江流域环境厅(锦江厅)与清州市地方自治团体。因此,事故发生后,各有关部门忙于推卸责任。

据《东亚日报》报道,清州市相关人士主张:“因为没有接到忠清北道方面的联系,所以没能采取应对措施。”他还表示,根据《道路法》,相关道路的控制权限在忠清北道。

而作为发生惨案的地下车道的管理主体,忠清北道在事故发生4小时前已经从锦江洪水控制所接到了危险通报,但是并没有向警方等提出交通控制协助要求。尽管如此,忠清北道仍然认为,“清州市和行政中心综合城市建设厅负有首要责任”,他们只负有部分责任。

引发灾难的最后一环在于工作人员的玩忽职守。

地下车道被淹4小时前,锦江洪水控制所就先后两次向地方自治团体通报了美湖川的危险情况,并要求相关部门采取交通管制、通知居民避难。然而,事故发生当天,清州市兴德区政府对这一事实始终持否认态度,直到事故发生第二天,即16日才承认确实接收到了该通报。

但相关人士又解释说:“兴德区不是自治区,而是普通区,区厅长也由清州市任命。没有特别的灾难应对指南。”意思是说,根据《灾难安全法》对国家和地方自治团体应对义务等的规定,灾难应对主体是地方自治团体,但兴德区在地方自治法上不属于地方自治团体。

草堂大学消防行政学系教授孙元培(音)对此表示:“根据灾难基本法,在地方上发生灾难时,因为中央政府介入需要一段时间,因此赋予最了解地区情况的基础团体负责人执行权。首先,基础团体负责人清州市市长负有最大的责任。但是从情况来看,忠清北道和警察等也不能完全逃避责任。

韩国中央灾难安全对策本部表示,截至17日晚8时,持续暴雨已造成41人死亡(世宗1人、忠北17人、忠南4人、庆北19人),9人失踪(釜山1人、庆北8人),34人受伤(京畿1人、忠北13人、忠南2人、全南1人、庆北17人)。

九派新闻记者 梁霞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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