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学(国家督学属于什么级别)
督学是什么职务
1、督学,一般指国家督学,行政级别副厅级及以上。 国家督学指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 由具有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
2、督学是视察、监督及指导学校、教育行政机构及其他教育部门工作的教育专业人员。督学意指就是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也指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人。
3、督学指在教育系统中负责对学校等政府教育机构进行督促的职务。
4、督学意指就是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也指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人。从行政层面划分,督学包括国家督学和地方督学。
5、督学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督学是教育督导室的主任,一般相当于同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副职或下一级。
国家督学的行政级别
督学,一般指国家督学,行政级别副厅级及以上。 国家督学指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 由具有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
督学的行政级别正科,副科,或者不具有行政级别。督学是视察、监督及指导学校、教育行政机构及其他教育部门工作的教育专业人员。督学意指就是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
督学的行政级别可正科,副科,或者不具有行政级别。
国家督学,副部级,属于专业技术类职务。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国家督学应由具有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的人员构成。国家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
国家督学的相关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证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三章 督学第八条 行使教育督导职权的机构应设相应的专职督学,其任免按有关国家行政机关人事管理权限和程序办理。第九条 行使教育督导职权的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兼职督学。兼职督学具有与专职督学同等的职权。
责任督学对责任区内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学期不得少于2次。经常性督导结束,督学应当向教育督导机构提交报告;发现违法违规办学行为或者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隐患,应当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
近日,教育部教育督导局负责人就《督学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根据《督学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督学受教育督导机构指派,应履行6项职责: 一是对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督导。 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实施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