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后电动车销售情况(电动车限行什么意思)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限行后电动车销售情况,以及电动车限行什么意思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车主注意!2月,全国各地区电动车新规来了,涉及两轮/三轮/四轮
电动车现在进入千家万户,电动车的规定更是成为广大车主关注的焦点,尤其涉及到扣车和罚款的。所以下面就为大家梳理一番全国各地区的电动车新规,大家可以多多了解一下,看看有没有自己的所在地, 及时了解防止上路被罚 。
现在全国电动车有超3亿辆,其中超标车大约在1亿辆,而今年全国许多地方新国标过渡期陆续结束,所有超标车将面临淘汰,同时,各地区也在加强对超标车或非法车辆的严查。那下面就一起看看全国各省市2022年2月的即将实施的新规,看看有没有你的所在地。
安徽天长市2月1日起,停止电动车临时牌照办理
2月1日起,天长市电动自行车临时通行标志(白牌)停止申办。临时牌照有效期为三年,三年期满后,此类超标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天长市的车主要注意了!
广西省2月1日起,实施《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定于2月1日起实施,凡是以营利为目的进行拼装、加装、改装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或者销售非法拼装、加装、改装的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的,最高罚款2万元;禁止电动车入电梯、私拉电线等违规行为,否则将被处以警告、罚款。
老规矩,既然两轮电动车有新规了,那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依旧逃不掉,因为现在电动三轮车车型比较多,都是需要驾照才能合法上路,而且很多都是没有资质的拼装、改装车,因此也成为了相关部门的严查对象,而低速四轮车更是倒霉蛋子,没有新国标,一切都是不合法的,所以限制也很多。下面一起来看看!
广西桂林2月1日起,非标三轮、四轮过渡期结束
2月1日起,广西桂林非标电动三轮和四轮过渡期结束,凡是1日之前购买的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没有工信部目录,无法登记上牌的,如果上路属于违规行为,将被处以扣车、罚款等。
湖北孝感2月1日起,电动三轮、四轮区域限行
2月1日起,孝感燃油三轮车、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将禁止在禁行区域上路行驶,违者将面临扣车和罚款的处罚。具体限行区域,可自行在网上搜索,如果查不到可以在后台留言。
山东高唐2月起,非标电动三轮和四轮禁止上路
2月起,山东高唐将对未列入工信部目录,不符合登记挂牌的电(机)动三轮和四轮车进行限制出行,先是部分城区,后期逐步扩大范围至高唐主城区全部道路。
总结一下,不知道是不是过年的原因,2022年2月份开始实施的电动车新规还是比较少的,可能是想让大家都过个好年吧!但是,新规虽少还是能稍微总结一下的,两轮电动车基本聚焦在 “过渡期”和“非标车” 两个层面,包括以后也会是重点工作。而电动三轮车和低速四轮车最大的关键词依旧是 “非标”和“牌照” ,对于不能上牌照的非标车,将被逐步淘汰,至于大家比较关心的驾照问题,暂时不是重点。
如果你对2月电动车新规还有什么看法,欢迎关注、留言评论,一起讨论!
福州电动车禁行的最新消息
【整治举措】 公务员要带头不买不骑“电摩” 昨日的动员部署大会上,除了4月10日起全城暂停销售电动车外,福州市委、市政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教育公务人员、教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带头不买不骑超标准电动车,带头置换超标准电动车。同时,对整治积极性不高、影响整治工作成效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教育、限期整改;对整治工作不力,甚至造成较坏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并把集中整治绩效作为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各类先进的重要条件。 下月起鼓楼区“限电限摩” 会上,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王鑫表示,福州城区将分步骤实施“限电限摩”,其中,鼓楼中心城区将从今年5月份开始“限电限摩”。 会议还透露,贸发部门将尽快制定超标电动车置换方案,环保部门将制定电动车废旧电池回收管理方案,质监部门将会尽快提供第一符合标准的电动车目录。 占道卖车罚款千元 根据福州市委、市政府交通综合整治的统一部署,记者昨日从福州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了解到,从昨日起至2010年12月底市城管执法局也开展了路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根据整治方案,占道销售电动车、二手车,将被处以1000元的罚款;摩托车乱停放,每次处罚50元。 【记者调查】 多数车商清车出店 面对即将施行的“停售令”,新蕾电动车的负责人林女士说,福州市政府整治电动车的消息发布后,他们的几个门店,一辆车都没卖出去,市民不敢买,商家也不敢卖,所以,即便政府要求“暂时停售”,对他们也没有实质性影响。而且,从上周起,他们已经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把店内所有的“电摩”全部移入仓库,不在门店内展示。记者随后在新权路的新蕾电动车门店里看到,偌大的卖场里,仅有几辆符合标准带脚踏的电动车。 “清店”的不仅仅是新蕾,在同一条街上的心艺、路易达、普利斯通等多家电动车门店,也上演了“空城计”。当记者以顾客身份进入心艺车行时,销售人员直言说,现在政府不给“电摩”上牌,因此,他们把这些型号的车辆搬回仓库,如果想要车,只能看产品介绍,没有现车。一旁的普利斯通车行门口,商家索性贴出了一则告示,告知只有购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允许上牌上路。 厂家“退货”反应不一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对于电动车销售商来说,他们更关心的是手中积压的剩余电摩,厂家会不会如数回收?“从积货这块看,商家不一定有损失,因为多数厂家都接受退货。”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电动车商家告诉记者,国内的一些电动车厂家在福建的布点,绝不仅仅是福州,周边的设区市,也有专卖店和经销商,他们回购这些车后,再就近运到周边的宁德、泉州等地,只要支付中途的物流费用,其实损失也不大,因此对此事比较好商量。但也有商家表示,究竟是否同意退货,有的厂家始终没有明确表态,只是说等政策明朗后,再做协商。 部分商家开始置换旧电摩 对于福州城区超过50万辆的电摩,政府提出了回购的处理方案,但由于补贴标准还未出台,车主们还在观望。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商家已经先行一步,在店门贴出了回购声明。 新蕾车行的“电动车置换方案”是,“电动自行车每辆200~300元,电摩每辆300~400元”。该门店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经销商的安排,如果车主们想要更换电动自行车的,可以先在门店内填写申请表单,待具体置换方案细则出台后,再通知客户前来换购。 普利斯通车行的工作人员说,现在他们也在做置换准备,该店的初步方案是,只要顾客在店里买符合国标的电动车,他们就以每辆三四百的价格回收。 电动车标准仍是问题 对于福州市征求意见稿中继续按照1999年出台的“时速20公里以下,车重40公斤以下”的标准,许多电动车商家仍然呼吁政府适当放宽。 有店家指出,时速不超过20公里,这个标准执行起来并不困难,技术上很容易达到,但“车重40公斤以下”,对于很多厂家确是一道门槛,因为经过十几年的技术改进,电动车的材料、电池等都有所改进,整车重量控制在40公斤内,厂家根本没有对应的现成生产线,需要重新设计、研发。 “整车重量重一点,并不影响行车安全,更何况根据1999年的标准,车重也只是推荐性指标,因此希望在车重方面,政策给予适当放宽。”
深圳禁电后,,市民电动车会怎么处理
7月1日起交警将对冲禁令的电动车处以200元罚款。这是深圳市公安局和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在28日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的信息。
决定从今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全天24小时,在福田区、罗湖区、盐田区、南山区、宝安区内所有道路以及龙岗区的平湖、布吉、坂田、南湾、横岗、龙岗、龙城街道办辖区内道路,禁止电动自行车及其他安装有动力装置的非机动车上路行驶。
深圳市交警局表示,为让市民有一个缓冲时间,深圳市交警局设定6月6日至6月底为“禁电”的宣传引导期,公安机关对于违法违规上路的驾驶人侧重以教育、引导、宣传和劝阻为主。自7月份开始严格依法进行管理,违规者一律罚款200元,不交罚款者一律扣车。“禁电”将持续至12月5日,此后,深圳市交警局将根据第一期限行的情况,积极总结经验,听取市民意见,对限行措施进行调整完善。
2022深圳电动车限行时间及最新规定-万年历
; 现在很多城市对于电动车的限行也有相关的具体限行措施,而2022年深圳电动车限行最新规定也已经正式公布了,那么深圳电动车限行都有哪些区域呢,具体限行时间是什么时候呢?
一、禁止行驶的时间和道路范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每日0时至24时,禁止电动自行车在以下道路行驶:
(一)高、快速路。
1.高速路:S3广深沿江高速,G4广深高速,G15机荷高速,S33南光高速,S31龙大高速,G94梅观高速,S29清平高速(含玉平大道),G25盐排高速,S28水官高速,G0422武深高速,S30惠深沿海高速,G15深汕高速,G25长深高速,S86深圳外环高速。
2.快速路:盐龙大道,丹平快速路,龙澜大道,北环大道,泥岗路,布心路,南坪快速路,福龙路,香蜜湖路,机场南路,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沿河北路,沿河南路,坪盐通道。
(二)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
(三)各区禁止行驶路段及片区。
1.福田区。(1)路段。
深南大道(新洲路-皇岗路),深南中路(皇岗路-红岭路),福中路,福中三路,新洲路(莲花路-滨河大道),益田路(红荔路-滨河大道),金田路(红荔路-滨河大道),彩田路,皇岗路,梅观路。
(2)片区。
1福田口岸片区(裕亨路(含)以南全部区域);
2皇岗口岸片区(皇岗路(含)-渔农村二通道(不含)-福田南路(含)-百合路(含)围合区域)。
2.罗湖区。(1)路段。
坂银通道。
(2)片区。
1罗湖口岸片区(和平路(不含)-广场路(不含)-建设路(不含)-春风路(不含)围合区域);
2文锦渡口岸片区(深南大道(不含)-东门南路(不含)-沿河南路(含)-文锦渡路(不含)-锦联二路(不含)围合区域);
3莲塘口岸片区(罗沙路(不含)以南、延芳路(不含)以东全部区域)。
3.盐田区。(1)路段。
临海路,云深路,恩上公路,盘山公路,北山道(惠盐路-永安路),惠盐路,盐三路,盐梅路,深葵路(盐田段)。
(2)片区。
沙头角口岸片区(沙深路(不含)-沙河路(不含)-田心西路(不含)围合区域)。
4.南山区。(1)路段。
兴海大道,港湾大道,月亮湾大道,科苑北路(北环大道-深南大道),科苑南路(深南大道-滨海大道),桂庙路。
(2)片区。
1深圳湾口岸片区(东滨路(不含)-科苑大道(不含)-中心路(不含)-望海路(不含)-沙河西路(不含)围合区域);
2西部港区(妈湾大道(含)-右炮台路(含)-赤湾二路(不含)-赤湾五路(不含)-赤湾六路(不含)-兴海大道(含)-港湾大道(含)以南全部区域)。
5.宝安区。(1)路段。
107国道(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留仙二路,留仙三路,前进一路,金港大道,宝石公路(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福洲大道(福凤路-洲石路),石岩外环路,黄埔路,南环路(宝安大道-锦程路),锦程路,芙蓉路,松岗大道,松福大道(宝安大道以东段)。
(2)片区。
1机场片区:机场道,领航高架桥(含离港平台),领航一路,领航二路,领航三路,领航四路,领航五路,领航六路,领航七路,领航八路,空港一道,空港二道,空港三道,空港五道,空港六道,空港七道,空港八道,空港九道,宝源路(机场段),新港务码头大道;
2国际会展中心片区(南环路(含)-滨江大道(含)-福园二路(不含)-重庆路(含)围合区域)。
6.光明区。洲石玉支线,东长路(长圳路-御康华庭路口),明浪路(观光路-禾槎涧大桥),松福大道。
7.龙岗区。惠盐路(安良路-横盐公路),坂李大道(坂澜大道-甘李路),红棉路(荷新路-坳二路),沙荷路(宝沙一路-高屋路),龙飞大道(龙翔大道-青春路),龙岗大道(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深汕路(龙岗段,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
8.龙华区。(1)路段。
梅观路,新区大道(民丰路-民宝路),坂澜大道,布龙公路(华兴路-华辉路),华辉路(华宁路-同胜工业园段),五和大道(环观南路-锦绣科技园段),龙华大道(观澜公园路-布新路),明浪路(禾槎涧大桥-观光路)。
(2)片区。
深圳北站片区(留仙大道(含)-致远中路(含)-玉龙路(含)-民塘路(含)围合区域)。
9.坪山区。坪山大道(沙坑二路-汤坑路),丹梓西路(深汕路-站前路),绿梓大道,深汕路(坪山段,不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辅道路段)。
10.大鹏新区。坪西路(葵新南路-迭福立交),深葵路(背仔角-溪坪南路),葵坝路。
二、未经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不得上路行驶!
三、其他说明
(一)本通告第一条禁止电动自行车行使的高、快速路中不包含已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快速路辅道。
(二)民生服务行业所使用已备案登记,并悬挂民生行业专用号牌的电动自行车不受本通告第一条中各区禁止行使路段及片区限制,但禁止在高快速路、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隧道、高架、立交(含匝道)以及禁行片区内通行。
注: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执行,有效期1年。
8月1号起,各地电动车迎来新规,具体涉及到了哪些车型?
从8月1日开始起,各个地区的电动车有了新的规定,具体涉及到了以下几种车型
所有充电式的电动车严禁上居民小区楼充电。有些居民为了方便给电动车充电,将电动车放进电梯送上楼,在新的规定中这样的行为是不被允许的,因为电梯的作用是用来承载人的,并且电梯上楼会有一定的危险性。还有一些居民从10层楼的高度扯下一根电线给电动车充电,长期的风吹日晒很有可能导致电线发生短路过故障引发火灾等,这样的行为在新的规定中也是明令禁止的。
所有形式的电动车全部都要带牌销售。在以往的电动车销售中,大多都是没有牌照的电动车,居民在购买之后也没有进一步的相关手续即可上路骑行,在现在电动车越来越多的情况下,各地的新规定都已经陆续出台,所有售卖电动车的老板在售卖之前都需要把电动车进行上牌,然后销售居民在购买到带有牌照的电动车需要到当地的车管所进行上牌登记。没有进行登记的电动车是不可以上路的,在被交警查到之后会有一定的现金处罚。
两个轮子的电动车充电和摆放位置要有集中的统一区域。很多小区的电动车随意摆放,不仅耽误居民的出行,还有可能堵塞消防通道,在新规定出来以后,凡是承载两个人的电动车,都必须要放在小区的指定区域进行充电,不得私自抬到小区楼上或者其他一些明令禁止停车的地方。
三轮车驾驶需要有机动车驾驶证。在新规定没有出来之前,只有机动车才可以有驾驶证,而新规定出来之后驾驶三轮车的人员也要有机动车的驾驶证,没有驾驶证的被交警查到以后会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现金罚款。
关于限行后电动车销售情况和电动车限行什么意思的介绍到此就结束了,不知道你从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吗 ?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信息,记得收藏关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