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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杀人案(泰安市凶杀案)

阿信2023-03-09电影资讯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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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袭警案件回顾:歹徒杀人潜逃,为反抗抓捕持枪杀人!结果如何?

2011年1月4日上午,山东泰安市发生了一起歹徒持枪袭警案,两名犯罪嫌疑人在警方前来盘查时,持枪朝警方开枪引发激烈的枪战,造成3名民警和1名协警死亡,5名警察和群众受伤,歹徒1人被捕1人自杀身亡。此案成为山东泰安地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发生最大的恶性刑事案件。

2010年12月29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发生了一起杀人案件。2011年1月4日中午,泰安市泰山分局警方与岱宗坊派出所警方根据线索来到此案重大嫌疑人的弟弟家中调查了解情况。

当警方亮明身份准备盘查时,2名犯罪嫌疑人员隔着栅栏式防盗门朝警方开枪,将在场的3位民警、1位协警打伤。枪击事件发生后,有1名腿部受伤的民警一边跑一边打电话向上级报告情况,后被2名持刀枪的歹徒跟来并开枪杀害。

上级警方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指挥警力在全城布控实施卡点堵截。2名犯罪嫌疑人开枪杀害民警后冲到马路上抢劫过往车辆逃逸,两人在驾车持枪逃窜过程中,为逃避追捕先后抢劫换乘4辆,并开枪打伤2名驾驶员。

在整个的追击堵截过程中,2名犯罪嫌疑人驾车疯狂向西逃窜,由于警方驾车紧追不舍,两人不断地向追缉的民警开枪射击。最后在行驶至泰安市泰山区文化路中段龙潭路的时候,民警果断用警车猛烈撞击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致使犯罪嫌疑人驾驶的汽车撞倒树上无法继续行驶。

之后,2名犯罪嫌疑人仍持枪负隅顽抗与警方展开对峙。面对警方的包围,穷途末路的1名犯罪嫌疑人先朝同伴开枪,后又开枪自杀。随后,被打伤的犯罪嫌疑人经抢救得以幸存,警方缴获了1支双管猎枪、1支自制小口径手枪、1把匕首,7发猎枪弹和180枚小口径射击运动用弹。

据统计,在此次缉捕行动中,先后有3名民警、1名协警光荣殉职,5名民警和群众受伤。2011年3月14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2011·1·04”泰安持枪杀人案和“2010·12·29”德州案的2名被告人。

法院审理后认为,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2010·12·29”德州案中,被告人刘建军、刘建民预谋后报复行凶,持刀捅刺受害人窦广东要害部位致其死亡,其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建军杀人后潜逃回家,伙同其兄刘鲁民(开枪自杀的歹徒)持枪等作案工具抗拒抓捕,劫持车辆继续行凶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因犯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建军、刘建民死刑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察是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最可爱的人”,他们为维护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奉献自己的力量,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为反抗抓获,开枪杀害民警,简直是罪大恶极

为富不仁,调奸杀人:明代山东泰安“因奸杀人案”详解

山东泰安州有位富豪王元起,贪淫使势,邻县有一佣工李进贤,携妻方氏,租住王家的房子,王见方氏颇有姿色,便欺占奸淫,往来无忌。时间一长,李进贤得知此事,于是责备妻子:“你不好守闺门,为何做下这等丑事,是人都说你与房主王元起有来往,从今若不改过,仔细我打死你。”方氏泣道:“你身为男子,不能自立,住人房屋,仰人衣食,不为妻作主,致令我被人欺辱。房主以势头欺压,岂是我愿意做不守妇道的人?现不如迁往别处居住,日后若再有丑事,就是我不做人。”

李进贤听得妻子如此分说,登时怒气填胸,大骂道:“王强盗!你若再进我门,我定一刀杀了你!”隔壁早有人报知王元起。次日傍晚,进贤从王宅门前经过,元起令人拦入,喝令恶奴捆打,折其左股,恐进贤逃去,又用破箕缚住其两条小腿,置放在地,半夜进贤不堪疼痛而亡,王元起见状,当即令家人将尸身丢弃深壑。翌日元起故意到李进贤租的房子,雇其抬轿,方氏应道:“他昨日出门,至今尚未归家。”

元起信口雌黄道:“听闻近日山中有猛虎出没,你夫君未归,只恐有什么疏忽。”方氏急道:“眼下又无人去寻,如何是好?”元起故作好意,让家人相助搜寻,午间却诈归回报:“昨日的确有虎伤人,山间看到血迹,只是林木深暗,无人敢去。”方氏最初也信此说,不胜痛哭,然乡里有打抱不平的人,暗中密报方氏:“你夫君非是虎伤,乃王元起拦去打死的,外人多可作证。”

方氏虽得知实情,却无奈他何,适逢元起又来缠奸,方氏虽勉强接纳,心情却大为不乐。元起假装宽慰:“你夫君数日不归,想来是死了,你孤身妇人,难在此久住。你夫君尚有兄长,不如送你去他家,将来如觅有诚实郎君,我说和来娶你,也算拣个好夫婿团圆。人死不能复生,切勿过度伤痛。”言罢,厚赠礼物,令人送她去李进贤的哥哥家,方氏得见夫兄李进贵,便将丈夫被王元起打死一事相告。

李进贵立刻告至官府:“淫豪王元起,万金巨富,势压乡民。哭弟进贤,家贫佣工,租豪屋居。豪窥弟妇方氏年艾有姿,百计调奸。贤出怨言,豪喝家人拦贤人家,私刑拷打,立死非命。豪惧验出,将尸埋没。邻甲周闻,众共切齿,乞究尸检伤,惩恶偿命,死者暝目,九原衔结。”王元起随即上诉,辨说自己谨守理法,李进贤外出不归,其兄因“索典屋价,角口致仇”,所以诬陷自己调奸方氏,打死李进贤。

泰安州宋知州获报,提双方到审,李进贵忿然道:“我弟典居王元起的房子,恶贼常来调戏我弟媳,弟因此痛骂。次日,我弟从他门前经过,遭其拦入打死,若能寻得尸身下落,大人可检验有无重伤,是否人为所致。”王元起不服,“找不到你弟的下落,就是你诬陷我的理由?你何不自己找来你弟的尸首查验?我租房予人,自要保住对方清平吉祥,身为房东,用心何其艰难。何况你弟既死,我已遣人送回你弟媳,由此可见,决无调奸之事,还请大人明察。”

宋知州见两人各执一词,便问方氏,与王元起是否成奸,方氏怕羞,只说王元起常来调戏,但并未成奸。再提人证,因受王元起厚贿,皆说李进贤佣工之人,四处揽工,山中失落的情况也是有的,元起并无拦打之事。左右上刑,各人仍坚执不改自己所言,宋知州据此拟处李进贵诬告罪,进贵不甘,又复告济南府,经过复审,依旧维持原判,且批定不得再行告扰。

李进贤冤情无法得申,李进贵又待发配迁徙,听说御史许孚中廉明精干,巡按本府,李进贵孤注一掷,拦轿喊冤:“痛弟进贤,冤被势豪王元起打死,埋没尸首,厚买干证,杖问掩饰。两告县府,两证诬告,现发配驿。徒役易满,岂敢刁诉!弟冤未伸,死难容忍。万死投天,究尸验伤。冤如得雪,并死甘心。”许孚中见其哀情恳恳,苦告不已,便收了状子,提集一干人犯亲审。

这些人累经刑问,说词惯熟,皆坚持之前供称,无隙可寻。次日复审,许孚中令他们均远跪门外,单独先提人证蔡弘,也不问案子,只问其村巷、门户、树石之详,然后押入后堂左走。再提人证卫完,也不问案子,只问其居止、人口、孳畜之详,然后押入后堂右走。门外众人只见许御史与两个人证点头说话,却不知所说何事。

许孚中再令差役提人证林棠,当面言及乡中村巷门户、人口孳畜的情况。林棠惊惧,心疑御史大人早就私行体访,故而能了解得这般详细,正听之间,许御史突然话锋一转,意味深长道:“李进贤折腿而死,必有缚治之物,邻家妇人牵花牛路过之时,已告本官实情,稍后你弟所言,合我所闻,还则罢了,否则必大刑伺候。”

林棠自然知道王元起邻家确有老妇人常牧花牛之事,此时更疑御史大人已亲访本地,不由得私下认定前两个人证已吐实招供,心理防线顿时崩解,只得据实交代:“李进贤死时以破箕缠裹其胫,半夜疼痛而死,尸体小的实在不知所在。”许孚中既得实情,即着人押王元起至,当场揭穿他的作案缘由,“你自己将尸体找出来!”

王元起惊惧不定,叩首服罪道:“李进贤的尸体,半夜给弃在深壑,只不知还在否。”许御史拍案喝道:“哪怕地面雨水暴发,尸体漂流,也必然不远!”即令左右并仵作押王元起赶往抛尸现场搜寻,果然找到李进贤的遗体,“破箕犹缚在胫”,案子因此得以查明。许孚中认为王元起凶残植性,睚眦有仇,见色生心,“因骂挟隙”,对租户李进贤折股绑胫,与 厕下弃范睢 无异。下手的家仆恶奴,减罪一等,至于主犯王元起,拟定死罪,以明正典刑。

山东袭警案件:歹徒杀人潜逃,为反抗抓捕持枪杀人!后来怎样?

2011年1月4日上午,一名持枪歹徒在山东省泰安市袭击了一名警察。当警察前来讯问时,两名嫌疑人向警察开枪,引发激烈枪战,造成三名警察和一名辅助警察死亡,五名警察和公众受伤。一名袭击者被捕,另一名自杀。此案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泰安地区最大的恶性刑事案件。

2010年12月29日,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发生一起谋杀案。2011年1月4日中午,泰安市台山分局、岱宗房派出所民警根据线索来到主要犯罪嫌疑人兄弟家中调查情况。

当警察亮明身份准备询问时,两名嫌疑人通过栅栏式安全门向警察开枪,将现场的3名警察、1名辅助警察打伤。枪击事件发生后,一名腿部受伤的警官一边跑一边打电话向上级报告情况。在那之后,他被两名持刀持枪的枪手尾随并击毙。

上级警察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指示警力控制全市封锁点的实施。这两名嫌疑人开枪打死了警察,然后冲到公路上抢劫过往车辆并逃跑。这两名男子在车中持枪逃跑的过程中抢劫了四辆车,为了躲避追捕,他们还开枪打伤了两名司机。

在整个追捕过程中,2名嫌疑人驾驶着疯狂的车向西逃窜,由于警察驾驶着车穷追不舍,两人继续追赶,警察开枪打死了两人。最后,在行驶到台山区文化路中段龙潭路时,民警果断用警车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撞倒,导致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撞到一棵树,无法继续行驶。

后来,这两名嫌疑人仍然持有武器,与警察对峙。面对警察的包围,一名绝望的嫌疑人首先开枪射击他的搭档,然后开枪自杀。受伤的犯罪嫌疑人经抢救后,缴获一支双筒猎枪、一支自制小口径手枪、一把匕首、七发猎枪弹药和180发小口径运动弹药。

据统计,在抓捕行动中,有3名警察、1名辅助警察光荣死亡,5名警察和群众受伤。2011年3月14日,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11年1月4日”泰安涉枪杀人案和“2010年12月29日”德州案件两名被告开庭审理。

听到这个情况后,法院裁定泰安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在德州“2010年12月29日”的情况下,被告和刘健民复仇刘建军正预谋和受害者捅死后他的身体用刀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两个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被告人刘建军行凶后逃回家,与弟弟刘流民(饮弹自杀的歹徒)持枪等工具拒捕,劫持车辆继续作案,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建军、刘建民分别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被依法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并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察是为国家、为社会、为人民服务的“最可爱的人”。他们为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期和平稳定贡献力量。在这个案件中,嫌疑犯为了拒捕开枪打死了警察,这是令人发指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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