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11岁女孩被14岁男孩杀害(14岁大连男孩杀害11岁女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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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13岁男孩杀害女童案,事故的始末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9年10月20日,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淇淇杀害,并抛尸灌木丛。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实施3年收容教养。
2020年1月,淇淇父母提出民事诉讼,认为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但从开庭到宣判,被告方始终未到庭。
2020年8月10日,法院判决被告方赔偿原告128万余元,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辽宁省级平面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判决生效后,蔡某某父母一直未履行法院判决。9月7日,贺女士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0年10月10日,10岁遇害女孩案的加害人蔡某某父母因未履行法院判决被司法拘留15日。
扩展资料:
施害者是未成年人,蔡某某能免于刑责;但另一方面,受害者也是未成年人,琪琪的家庭也需要被保护。案发后,蔡某某父母就搬离了该小区。蔡家也从未出面道歉。在诉讼中,既没有出庭应诉,也没有委托代理律师。
监护人未尽到监护义务,导致低龄未成年人从事严重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需承担侵权责任。沙河口区法院的判决中也提到,蔡某某的父母是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悉心教导蔡某某,但他们对蔡某某疏于引导和教育,以致其故意实施杀人行为,未尽到监护责任。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 加害人父母未履行判决被拘
参考资料:中国新闻网-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民事诉讼开庭:被告缺席
不满14岁的孩子杀人,要不要判刑?
不满14岁的孩子杀人,要不要判刑?“要不要”涉及到社会评价的问题,“能不能”涉及的是法律规定问题。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构成犯罪主体,哪怕是干了天大的错事,法院都不能判他有罪。今天主要给大家聊一下“要不要判刑?”的问题,换个说法就是多大的孩子犯罪后需要判刑?
一、犯罪低龄化,让公众十分担忧
1、湖南省保靖县:雅丽中学学生田某思(女,13岁)与学生邓某兰(女,13岁)等人发生矛盾,双方在该校女厕所内发生口角并发生肢体冲突,造成田某思出现呕吐、头痛等症状,经检查田某思颅内出血,抢救无效死亡。
2、湖南省沅江市:一位12岁少年因不满母亲管教,亲手杀死了自己34岁的亲生母亲。
3、云南省昭通市:不到14岁的范某芳,在与邻居2岁男孩玩耍时嫌他哭闹,用手捂住范文杰的嘴,致使幼童因窒息死亡。
上述每一个案件都让人触目惊心,但凶手都“逍遥”法外。为什么?因为凶手都不满十四周岁,根据上述刑法规定,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不能认定有罪,也不能判刑。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二、犯罪逐步低龄化,引起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话题
有研究显示,未成年人犯罪的始发年龄和70年代相比已经提前了2至3岁。上个世纪90年代末,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大多集中在16-18周岁,而近些年研究表明,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高发年龄降低到了14-16周岁,而且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数量还在不断上涨。有专家、学者认为,我国应当根据时代发展,适时修改刑事责任年龄,将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由“已满十四周岁”,修改为“已满十二周岁”。但有些专家、学者认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并不是“万全之策”,未成年人犯罪重点还在预防。
1、赞同修改法律的观点:
我国刑事责任年龄在1979年《刑法》推出时被定为14岁,1997年《刑法》修订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14岁。那时的14岁懵懵懂懂,消息相对闭塞,而且发育也不好,当时的14岁确实没有危害社会的能力,甚至连想法都没有。而现在生活条件这么好,不管是心智还是成熟度或者是能力都远超当时的14岁。赞成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学者认为,将14岁改为12岁最为适宜,因为12岁的人基本已完成小学全部教育,具有完整的思维模式。其次,12岁后孩子进入青春期,更易叛逆和冲动,伤害他人。将刑事责任年龄降低到这一阶段,能更好地对未成年人进行判罚;另一方面,也能更好地、及早地塑造儿童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2、不赞同修改法律的观点:
尽管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反对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学者认为,不能通过一味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如果以今天生活条件好、青少年发育早作为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理论基础,并主张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有推卸责任之嫌。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国家、社会和家庭的共同治理。在国际社会刑罚轻缓化的当前,通过降低刑事责任年龄来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与人道精神相违背。再者,如果把问题青少年放到监狱改造,可能会因交叉感染而适得其反。
三、其它国家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一)大陆法系国家(我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
1.受德国法律影响较大的国家一般为14周岁,如德国、奥地利、日本等;
2.受法国影响较大的一般为13周岁,如法国、阿尔及内亚、尼日利亚等。
3.受前苏联法律影响的国家,如中东欧的一些国家、中国等也是14周岁。
拉美及非洲的多数国家按照《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建议,大多数定为12周岁。从上图可以看出,12-14周岁为最低刑责年龄的国家最多。
(二)英美法系国家:
英美法系国家的最低刑责年龄普遍较低或者无年龄限制。
1、美国,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各州都有自己的立法,所以不尽相同。50个州大部分地区都没有最低刑责年龄限制,有限定年龄最高的州也不超过10岁。
2、英国,一般以7岁为最低刑责年龄,1993年英国两名10岁儿童虐杀了一名2岁的孩童,被判处了8年的监禁,直到2001年才获释。
结束语:
是否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目前仍争论不休。任何一条法律的实施与修改,都有其利与弊,究竟孰重孰轻?朋友们对此有什么看法?请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大连13岁男孩残忍杀害11岁女孩,看家庭教育的缺失
What 13岁男孩,舞勺之年的男孩,正值年少,本应在学校上学,聆听老师敦敦教诲,怎会做出如此凶残的事情,
在大家都在关注事件本身,批判这个男孩的时候,
有谁关注过事件背后孩子成长的经历,
看网上一篇报道说,蔡某某是独生子,平时就和父母三个人住,他母亲经营干货店,父亲是开烧烤摊的,蔡某某此前已多次骚扰女性,
“有一次在小区掀了一位年轻姑娘的裙子,
事后姑娘,找蔡某某的父亲评理,最后反过来把人家姑娘给骂了一顿”,
许多居民也反映过这孩子的不良行为,
就是不知道父母是怎么教育孩子的,从没见家长管过。
其实当初如果发现在孩子的不良行为,及时出来制止的话,就不会发生这起惨案,
01
记得看过一篇报道,马元坤,中国首富马云之子。
在他12岁时,对网络格外有兴趣,很快就学会了玩网络游戏,上瘾了,跟着同学泡在网吧舍不得回家。
马云对马元坤展开了说教,可是面对12岁的儿子,能言善辩的他败下阵来,
儿子只说了一句话:“你们都不在家,我回来了也是一个人无聊,还不如呆在网吧里”。
那时刚好是暑假,马云给儿子200元钱,让他去找同学打电脑游戏,玩上三天三夜再回来,但回来的时候必须回答他一个问题,“玩游戏的好处”。
过了三天,马元坤回来了,先猛吃了一顿又大睡了一觉,这才去汇报心得:“又累又困又饿,身上哪儿都不舒服,钱花光了,但是没想到什么好处”。
“那你还玩?还玩得不舍得回家”,儿子没有说话。
此后马云太太张瑛辞去阿里巴巴中国事业部总经理的职位,退出阿里巴巴管理层,安心在家照顾儿子,做起了全职太太。
02
2013年李天一强奸案
在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和群众的舆论下,尽管母亲梦鸽多次上诉走访,也没能改变他判刑10年的结局。
俗话说, “养不教,父之过” 。作为一个未成年人,李天一曾因打架被收容所管教,释放出来不到半年,再次涉嫌犯下轮奸罪。
与此般不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他一系列光鲜的教育经历4岁学钢琴入选中国幼儿申奥形象大使、8岁学习书法,皆师从名师,并且获得奖项无数。
高中就读人大附中,并留学美国。
这样外表优秀的孩子其家庭教育的问题,不得不引起我们的关注,
在这么好的教育资源下,李天一不但没有阔步前行,反而止步堕落了,
最后走上了犯罪道路,这难道不与李双江、梦鸽夫妇的溺爱有关吗?
03
台湾女星狄莺,儿子11岁时还一起相拥而眠,甚至还让儿子抚摸胸部入睡,
儿子在美国做交换生时,竟对同学说“要袭击学校”,同学听后,立即报警,儿子被抓后,在他的住处搜出大量攻击性武器。
最后可能面临判刑10年,
而在台湾的狄莺和老公准备卖房救儿子。
04
最近在网上看了一篇有意思的报道,
黄磊13岁的女儿多多染了紫色的头发,孙莉晒照分享,
本来是在正常不过的晒娃分享,确因染发的风波,引来了不少人的非议,还上了热搜,
有人说,“黄磊的教育这一次明显失控了,多多这么小就染发,不但会学坏,而且染发剂对未成年人也不好”,
但是也有网友反驳,“女孩爱美是天性,凭什么说人家会变坏?质量好的染发剂或者一次性喷雾对未成年人影响其实不大”。
其实多多遗传了妈妈孙莉的美貌,不得不说,虽然多多染了头发,但是也没有“不良少女”的感觉,反而给人的气质是,活波、俏皮、可爱。
而爸爸黄磊是这样回应多多染发的,
黄磊也强调表示说并不是放任孩子,想干嘛就干嘛,还是要有一定原则和底线的,比如“诚实和基础的修养”,
在他看来,相比孩子学习成绩,拿第一,更重要的是教给孩子“过马路一定要看红绿灯、一定不要有些坏习惯、一定要有礼貌”,
05
前段时间被国外社交网上的一则短视频逗翻了
英国一名父亲杰森为阻止自己14岁的女儿穿短裤去上学,决定“以身试法”,亲自穿上短裤给女儿看,用“以身说教”来阻止女儿穿短裤去上学,
镜头里杰森穿着自己用牛仔裤改的超短短裤,扭动着身躯,露出毛茸茸的大腿来到女儿房间,在震惊得说不出话的女儿面前摆出各种妖娆的姿势,对女儿说:“我们来谈谈……把那条超短的短裤扔了吧,
女儿看到后先是愣了一下子,然后开始爆笑,直呼"
NO、NO",甚至穿上那条被老爸嫌弃的短裤表示:"其实它并没有那么短!"爸爸也拍了一下自己裸露在外的大腿表示,"我也觉得没有那么短",甚至还摆了个姿势问正在拍摄的妈妈,"谁的裤子比较短",让在场的家人都笑翻,
最后见女儿还是不愿意放弃穿短裤去上学,就放出大招,“如果你不放弃这个想法,以后我就每天穿短裤去学校接你”,最后女儿没办法也只能妥协,
其实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我们完全可以用“以身说教”,而不是不用大吼大叫、惩罚的方式去教育孩子,更不能对孩子放任不管,随心所欲。
06
我们都知道孟母三迁的故事
孟轲是邹国人,祖辈以农业为主,家境十分贫寒,
他家住在一个村落的边上,附近是一片坟地。
孟轲出于好奇,小时候常去墓边玩耍,
看见人家埋葬死人,他就和一些小朋友学着样子玩抬棺材、挖坑、哭号的游戏。
孟母见此情景很担心,认为这个地方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就搬了家。
孟家搬到县城的一条街上,
附近是集市和商店,商人巨贾云集,一天到晚吆喝声不断。
孟轲住在那里后,又和小朋友学起商人做买卖的游戏来。
孟母感到这个地方对孩子的成长也不利,于是又决定搬家。
孟家第三次住的地方是一个学堂的旁边。
到这里来的除一些学生外,还有一些著名的学者。
他们出出进进很有礼貌,早晚还会听到朗朗的读书声。
孟母高兴地说:"这个地方很好,有利于对孩子教育。"便定居在此。
在古代,母亲尚且注重教育,更何况是现代,
家庭教育的缺失,导致很多孩子出现问题,
出现问题如果不能够及时解决,
很容易滋生“细菌”,让孩子的行为产生偏差,
如果不及时矫正,便会导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恶果。
07
之前央视一直播放这样一则公益广告,
使人难以忘怀,一个小男孩透过门缝看到自己的母亲在给家里的长辈洗脚,
于是,男孩立刻去厨房自己端来了一盆水,要为母亲洗脚。
孩子总是在默默关注自己的父母,
无论父母说什么、做什么、怎么做都会给孩子留下深刻的印象,
在孩子的内心深处,父母的一言一行永远是他们模仿的对象,
在他们的潜意识里是认同的,也会在不知不觉中去模仿自己的父母,
从而有一天真实的复印出来,
记得在我快要结婚的时候,
总会有长辈提醒我父母说,
去打听打听对方父母脾气性格,为人处世怎么样,
细细想来真为长辈们的智慧感到骄傲,
虽然他们没有学习过家庭教育、没有学习过心理学,
可是他们却能从生活经验中提取教育精髓。
意思是一块白色的丝布,把它放到青色的染缸中,白丝就变成了青色;把它放到黄色的染缸中,就又变成了黄丝。
所以一个人的品德和性格是会随着所处环境变化以及所接受的教育不同而发生改变的。
做为家长的应该及时更正并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等问题出来了,才去想解决办法,弥补孩子的过错,不要给自己的教育留下遗憾。
大连女童被杀案回顾:凶手杀害11岁女童,因年龄逃过法定刑责,结果怎样?
案件背景
2019年10月20日,辽宁警方接到群众报警称大连沙河口区发生发现一具女童尸体。警方接警后迅速赶往案发现场进行勘测,发现女童尸体被抛弃在沙河口区的灌木丛中,经过核查得知受害者王某(女,虚岁11岁),案发地点距家仅100多米。由于此案影响较大,警方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经大量的走访调查发现14岁(虚岁)男孩蔡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警方的盘问,蔡某某如实供述其杀害受害人王某的事实。
案件经历
据了解,受害人王某从小就很乖巧,在学校里品学兼优,她的哥哥与蔡某某在同一所学校读书。2019年10月20日下午15时许,王某在美术班补课结束,由于当天她的父母有事没能接她便独自回家。
案发当天下午15时20分许,犯罪嫌疑人蔡某某以需要帮忙为理由,将路过家门口的受害人王某骗到家中,强行搂抱王某并要求发生性关系,之后遭到王某的拒绝,恼羞成怒的蔡某某对着她的头部和面部进行暴力殴打,将王某摁倒在地并掐住其脖子。
蔡某某担心王某将此事说出去败露其劣迹,在她没有抵抗力之后,持刀对着王某连刺了七刀致其死亡,之后在确定王某死亡后,将其尸体拖走遗弃在住处对面的灌木丛中,后将作案用的工具装到垃圾袋遗弃。
更过分地是,蔡某某在王某的父母寻找她的时候还装作没事人一样询问是否找到他们的女儿,在案发后警方前来处理时还装作旁观者录下视频发到班级群。后来,警方经过调查锁定蔡某某并将其抓获,在警方的审讯下蔡某某供认不讳,但警方未能找到作案凶器。
案件结果
警方根据走访调查锁定蔡某某并将其抓获,经询问其供认犯罪事实。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犯罪嫌疑人蔡某某因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2019年10月24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蔡某某依法被收容教养。
处理结果出来以后,受害人的父母及舅舅不满意此结果,网友对此案的结果也引发热议,不知有多少人在了解此案件后有所触动。据了解,案发后小区业主知道此案的始末,有人回忆蔡某某曾多次尾随多名女子企图猥亵。
写在最后
在此案中,年仅14岁的蔡某某竟然用如此残暴的手段杀害11岁的女孩,甚至在作案后还能装作旁观者,若无其事地的对受害人家属进行安慰,对整个事件的发生进行评论,其行为简直是令人不寒而栗。
最心疼的还是受害人王某,在花一样的年纪就此陨落,其生命的终结带给她的父母是一辈子的伤痛,在此惨剧中无法用言语进行安慰,只会显得苍白无力。在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因年龄躲过了法律的刑责,但他故意杀人的罪行不会因此而得到宽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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