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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黑老大文强(重庆黑老大文强简介)

阿信2023-03-28生活资讯124

今天给各位分享重庆黑老大文强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重庆黑老大文强简介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文强手下四大金刚是谁

是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陈涛、公交分局原副局长赵利明、垫江县原副县长、原公安局长徐强。根据查询相关信息显示重庆某媒体记者曾进入设在公安局一楼的展厅,称“四大金刚”分别是: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治安总队原总队长陈涛;公交分局原副局长赵利明;垫江县原副县长、原公安局长徐强,这四大黑将成为文强这把保护伞的坚强伞骨。

文强被判刑了吗,会被判吗?为什么这么久没有消息了

文强案一审今晨结束 将择日宣判

2010年02月07日02:41重庆晚报

本报讯 2010年2月7日凌晨1时,文强等5人涉嫌犯罪一案在市五中法院结束一审庭审。

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共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强奸罪4项罪名受到检察机关指控,文强之妻周晓亚因涉嫌受贿罪与其一同出庭受审。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因涉嫌受贿、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项罪名受到指控。

因案情复杂,整个庭审从2月2日开始,直至今日凌晨结束。在法庭举证阶段和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受贿罪中关于部分收受财物性质认定和分红获利的认定,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中是否存在主观上明知是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否实施了包庇、纵容的行为,行贿罪中是否存在明确的请托事项以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中是否还有其它合理来源计算入犯罪数额等争议焦点进行了辩论。文强等5名被告人就检察机关的指控充分发表了自己的观点,各被告人的辩护人也发表了充分的辩护意见。此外,控辩双方还就证据收集程序、鉴定问题、自首、立功等问题进行了辩论。

2月6日晚,法庭还对文强犯强奸罪的指控进行了不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一直持续到今日凌晨1时结束。鉴于该案案情复杂,待合议庭评议后,将择日公开宣判。(记者 罗彬 涂静 张一叶)

文强涉黑案庭审结束 涉强奸罪部分未公开审理

2010年02月07日22:11中国新闻网我要评论(35) 字号:T|T

2010年2月2日,重庆,市第五高级人民法院大门外不少市民在围观涉黑最大的“保护伞”文强案开庭。当日上午,原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文强,原重庆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原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赵利明,原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陈涛4人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在重庆市五中法院接受审判。中新社发钟桂林摄

中新社重庆2月7日电 (记者 杜远)7日凌晨,

持续5天的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等人涉黑案庭审结束。

该案从2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文强、其妻周晓亚、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交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共5人出庭受审。

检方指控,文强在先后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重庆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与其妻周晓亚一起,多次收受多家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在担任重庆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文强等人还包庇、纵容以谢才萍、岳宁、王天伦、龚刚模、马当等人为组织者、领导者的多个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并多次收受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所送的钱财。

经过前4天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在第5天进行了激烈的法庭辩论。

庭审中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包括:文强夫妇及其他被告人部分收受财物的事实是否存在,其收受财物的事实应该如何进行法律定性;文强及黄代强等人是否存在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行为。

文强及其律师杨矿生提出,检方指控文强夫妇收受的贿金有相当一部分属年节及生日时的人情礼金往来,且相当部分送礼人员并无请托事项,文强夫妇收受的此部分财物介于罪与非罪的“灰色地带”,其行为不应认定为受贿行为。

针对此,公诉人提出,文强等被告人收受财物和对方提出请托事项虽然没有严密的一一对应关系,但行贿者和受贿者以特定目的为基础的权钱交易实际存在。双方交往也与当下一些行贿、受贿案件“细水长流慢慢打点”的特征吻合。

文强及其律师杨矿生还提出,尽管文强收受了几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财物,但文强身处警界高层,并不负责基层管理,因而在主观上并不知晓对方的“黑社会”性质、也不知晓对方在从事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且文强等人在行为上并未为上述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便利或帮助。

公诉人则提出,以文强等人20至30余年不等的从警经历,在与其交往过程中应当知晓马当、岳宁等人是在从事有组织的犯罪活动,且相关证言显示文强与马当、岳宁经营的色情场所中的从业人员发生过性关系,足以说明文强知晓对方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事实。

文强在最后陈述中表示,在目前自己受审的这个法庭里,他曾亲眼见证张君等要犯接受审判,他也曾亲自将这些要犯送入监狱或送上刑场,而今天自己却站上了被告席。之所以今天自己站上了被告席,既有社会环境的影响,也有制度建设的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自身原因。

而文强妻子周晓亚、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则在最后陈述时言语哽咽、泣不成声,并在陈述中深表悔意。

6日晚21时55分许,法庭结束了本案公开审理部分的庭审。据了解,稍晚时候法庭不公开审理了文强涉嫌强奸罪的部分,当7日凌晨庭审结束时,法庭宣布对该案择期宣判。

重庆“女黑老大”谢才萍的覆灭之路,凶犯罪行累累,后来怎样了?

谢才萍,外号“谢姐”,是重庆司法局原局长文强的弟媳,也是重庆已逮捕的19个黑恶团伙首犯中唯一一位女性,素有重庆“黑社会女老大”之称。

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原判。

谢才萍,1963年2月16日出生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大盐村,她的父亲是巴县铜罐驿税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妈妈在家务农,家里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弟弟。全家依靠父亲的工资,生活十分困难。

1982年,谢才萍高中毕业,接爸爸的班成了铜罐驿税务所的一名工作人员,负责个体户的税务工作。摊贩们说她的服务态度很好,但她的长相一般,加上忙于工作,一般不浓妆艳抹,穿着也很普通,给同事及领导的印象是非常老实本分。

工作了几年,年纪越来越大的谢才萍还是没有谈上男友,家里人就开始给她张罗对象。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她和当地氮肥厂的工人文斌走在了一起,第二年生下一个女儿。单位给分配了一套60平米的两居室住房,谢才萍过着平静而安逸的生活。

谢才萍的丈夫文斌,表面上看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工人,但是他有一个八面威风的哥哥——文强。1955年12月出生于重庆巴县的文强,1972年1月参加警察工作,他破获的好几个案件被公安部记一等功,1992年9月升任四川省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

1995年,随着国家经济政策的鼓励,大大小小的私营企业纷纷成立,百万富翁一夜冒出不少。谢才萍深感自己处于落后状态,于是找了文强,被顺利调到重庆市渝中区国税局上班。

开始,谢才萍在单位里并不张扬,很久之后,同事们才知道她是赫赫有名的局长弟媳。谢才萍在慢慢适应着这种优越感,她在慢慢地变化着,变得对金钱更加关注,越来越想一夜暴富。半年后,谢才萍在市区沙坪坝开了一家火店,开始了白天上班、晚上做生意的日常。

然而,在一年后,火锅店刚刚有点起色的谢才萍,被领导谈话了。领导对她旁敲侧击,说公务员是不能做生意的。不久,谢才萍忍痛割爱,关掉了自己的火锅店。

对于这次“做生意”的失败,谢才萍心有不甘,但一时又找不到合适的项目,她在百无聊赖下,跟着丈夫学搓麻将打发日子,迷恋上了赌博。很快,曾经朴实的谢才萍变成了全系统有名的女赌棍。

不久,谢才萍在歌舞厅游玩时,长期开赌场的唐晓青指点她:只要有人“罩着”,开办赌场是一条包赚不输的发财捷径。谢才萍认为自己是有“靠山”的,这个靠山正是时任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文强,也就是她丈夫的哥哥,她的“二哥”。

2000年夏天,文强指挥破获了大劫匪张君案而立功,被确定为正厅级,成为重庆市公安局的第二号人物。而这对于谢才萍来说,是一个绝好的“靠山”。谢才萍突然明白了什么,于是她决定大干一场。

在这种情况下,她与唐家政、刘井勇、邓毅等合伙,悄悄地在璧山县白云湖度假村开设了赌场。白天,谢才萍去单位上班,可是一到晚上,就在自己开办的赌场里呼风唤雨。同时,她与重庆公安部门之间也上演了一次次“戏剧性”的冲突:

2000年10月25日晚,谢才萍等人在壁山县白云湖度假村开设的赌场,遭遇原重庆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的查封,但谢才萍却出人意料地“化险为夷”;2005年11月28日晚上,在谢才萍伙同他人开设的赌场——长滨路297号地下一层,突然遭遇了大批警察的包围。之后,谢才萍被关押了16个小时就被释放了出来……

谢才萍被释放出来后,她变本加厉,大肆利用与文强的亲戚关系,纠集社会闲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20余人,有组织地进行开设赌场、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了以她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从2000年到2008年,谢才萍犯罪团伙在重庆市多个区县开设赌场,聚众赌博,获利数千万元。

2009年6月,在全国启动的打黑风暴中,重庆市公安局异地调警,成立专案组,进行严密布控。7月13日晚,警方终于将谢才萍抓获归案。随后,公安机关一鼓作气,彻底摧毁了谢才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团伙。

谢才萍被抓后,他的“绯闻”也被爆料了出来,有人说她包养16名“宠男”,但这个数字没有被官方认可。根据谢才萍自己交代 ,她只与22个被告中的罗璇是情人关系。

据了解,2008年,谢才萍被重庆市警方通缉后,一直四处躲藏。即便如此,她仍然与罗璇形影相随。最后,警方正是通过跟踪罗璇的行踪,才抓住谢才萍的。

在2009年10月14日的庭审中,身高1.82米的罗璇,在所有被告中最为显眼。他被押进审判庭时,旁听席上当即有人评价他“长得确实可以”。

2009年10月15日晚,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件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结束一审庭审,谢才萍“涉黑”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等8项罪名。

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谢才萍等22人“涉黑”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谢才萍被控的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非法拘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行贿罪五宗罪成立,被判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102万元人民币。

2009年11月3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维持一审原判。

帮忙简单介绍一下文强案

呵呵!450字我手机发不了。文强重庆司法局局长,因贪污、受贿、强奸、包庇黑社会等罪。二审判处死刑,于2010年7月7日执行了注射死刑。祥细内容网上收吧,很多的,非常全面,还有图片。忘能采纳,谢谢!

包养16名小伙的女子,被缉拿归案后获刑18年,她都犯了什么事?

当今人们有许多休闲娱乐活动。赌博是最受欢迎的一种。赌博被称为休闲娱乐活动,这实际上是一种非法和犯罪行为。如果输了,将失去财产。但是有些人不相信输得越多,就越想赢回钱。正是这种心理让人输了更多,有些人干脆看到利益就自己开设赌场。

案件详情:谢才萍1963年出生于重庆,是事业单位的白领。嗜好赌博,当自己的工资无法满足欠下的赌资时,开地下赌场,笼络了一些社会上的闲杂人员,还有刚从监狱被释放的无业游民。赌场的生意越来越兴隆,并且还开了许多的“连锁店”,几乎遍布重庆全境,在江湖上人称“谢姐”。

谢才萍当时40岁,于是便包养了16个小鲜肉,供自己享乐,这16个小鲜肉中,最小的比谢才萍小了整整18岁!谢才萍还“细心”的对这16个小鲜肉进行了编号,每天晚上会翻牌,翻到谁就会让他来服侍自己,这16个小鲜肉为此还一直争风吃醋。当时警察要开始对她进行抓捕的时候,她最爱的那个小鲜肉还帮助她逃窜,但最终还是被警方给查获,并逮捕归案。最终法院宣判,谢才萍犯领导黑社会、开设赌场等八项罪名,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罚金102万元。十八年的监狱生活,咎由自取。安稳的工作,不好好干,非得把自己折腾到监狱。出来已经老年了。一生就这样被自己糟蹋了。

当警察亮出警官证的时候,曾经不可一世、胆大妄为的“黑大姐”谢才萍终于垂下了头,默默不语。而在抓捕谢才萍的同时,专案民警也发现了文强等部分公安人员的种种违法行为,并将其捉拿归案,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重庆市扫黑除恶专案组就破获了19起涉黑团伙,成功将头目逮捕,而谢才萍是这些罪犯里唯一的一名女性。

【法智普法】开设赌场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的规定,开设赌场罪是指客观上是否具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一旦赌场开始正式营业,并有人实际使用,就成立本罪既遂,与开设者是否实际获得利润无关紧要。开设赌场的人自己参与赌博,并与赌博为业的,可以考虑以本罪和赌博罪并罚。

主要方式有:一是以营利为目的,以行为人为中心,在行为人支配下设立、承包、租赁专门用于赌博的场所。提供赌博用具让他人赌博的,其场所公开与否并不影响犯罪构成。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

2018年12月,最高法发布了5件依法严惩网络犯罪指导性案例,其中涵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网上开设赌场等犯罪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第二款规定,开设赌场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智小结:法律上是有开设赌场罪的,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是有很大区别的,或者可以说开设赌场的罪责是比聚众赌博罪责稍大的,这两种行为法律上都是不允许存在的,这是属于违法犯罪的事,法律上都是有规定的法律条文处罚规定的,这两种违法行为都是人人杜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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