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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地址(淮阴工学院专转本)

阿信2023-03-30生活资讯62

今天给各位分享淮阴工学院地址的知识,其中也会对淮阴工学院专转本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淮阴工学院新校区和老校区区别在哪

淮阴工学院新校区和老校区区别如下:

一、占地面积的不同

新校区:占地面积大,分南院和北院,占地面积大概有1800亩。

老校区:占地面积比新校区小得多,占地面积大概有800亩。

二、位置不同

新校区:江苏省淮安市青浦区枚乘东路,在市区,接近市中心。

老校区:江苏省淮安市北京北路89号,在偏郊区。

三、专业学院的不同

新校区:数理学院,交通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等等。

老校区:主要有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设计艺术学院。

四、硬件条件的不同

新校区:地方大,教学楼和宿舍楼多,环境好。

老校区:地方相对较小,没有很多专业,处于市区。建筑的时间都比新校区长,所以设备较为陈旧。

淮阴工学院土木工程在那个校区

淮阴工学院土木工程在北京路校区。

淮阴工学院(Huaiy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简称“淮工”(HYIT),坐落于江苏省淮安市,是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

截至2021年5月,学校有枚乘路、北京路、萧湖三个校区,校园占地2560亩,校舍面积67万平方米。

师资力量

截至2021年5月,学校有专任教师1300余人,其中博士570余人,副高级以上职称590余人,双师双能型教师600余人,硕士生导师280余人。

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江苏特聘教授、江苏外专百人、江苏省产业教授等省级以上重点人才16人,江苏省“双创计划”“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六大人才高峰”“青蓝工程”等人才项目240余人次。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淮阴工学院

淮阴工学院的具体地址

淮阴工学院有两个校区,分别是:

1、枚乘校区,地址:枚乘东路。

2、北京路校区,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清河区北京北路89号(近大治路)。

校园占地2070亩,校舍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13.52亿元,其中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1.47亿元,馆藏图书140余万册,中外文期刊、报纸近1800种,中外文数据库27个。设有15个二级学院及教学单位,现有本科专业55个,在校普通本科生、研究生17800余人。

扩展资料:

1、师资力量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专任教师540余人,博士、硕士近1100人。

研究生导师近200人,企业导师70余人,兼职博导10余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特聘教授1人,省“333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近200人次,双聘“千人计划”、“国家杰青”等高端人才8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

2、教学建设

截至2018年10月,学校拥有66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国家级“卓越农林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2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2个;省级精品课程9项,省级品牌专业3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

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江苏省卓越工程师(软件类)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5个,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机械动力类)教育培养计划专业5个,省“十二五”普通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类4个(含14个专业)、重点专业2个。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淮阴工学院

淮阴工学院在哪个区

一、淮阴工学院在哪个区 淮阴工学院是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具体地址在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枚乘路1号,该校是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是教育部和江苏省共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验高校。

二、淮阴工学院简介

淮阴工学院为江苏省属普通本科院校,坐落于敬爱的周恩来总理故乡、全国历史文化名城——江苏省淮安市。学校始建于1958年,2000年升格为本科高校,2011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农林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学校现有枚乘路、北京路两个校区和一个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校园占地2560亩,校舍面积67万平方米。设有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学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食品工程学院、交通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商学院、数理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应用技术学院、体育教学部、国际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二级学院(部),开设66个本科专业。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2万余人。

学校拥有一支高水平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2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人员540余人,博士、硕士近1100人;研究生导师近200人,企业导师70余人,兼职博导10余人;“*”讲座教授1人,中组部人才计划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4人,省特聘教授1人,省“333工程”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对象近200人次,双聘“”“国家杰青”等高端人才83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个,省级科技创新团队5个。

学校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致力于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现有国家级卓越计划试点专业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个;江苏省“十三五”重点学科5个,省品牌专业3个,省级卓越计划专业10个。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拥有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1个;省级实验教学共享平台1个,省级实验教学与实践教育中心11个,省级及以上科研平台19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基地1个。省级研究生工作站28个,其中优秀研究生工作站3个。2016年以来,学校学生年均考研达线率22.7%以上,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数量与层次在同类高校中位居前列,人才质量稳步提升。

学校紧紧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开展科学研究。2015年以来,科研项目总经费达2亿多元,承担国家自然基金74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9项,承担省级以上科研项目263项;获得国家科技发明奖1项、省部级获奖18项、市厅级获奖217项;获批专利534项,其中发明158项;论文成果被SCI(E)、EI、ISTP收录414篇,SSCI收录6篇,CSSCI来源期刊论文135篇,人大复印资料全文、中国社会科学文摘及新华文摘等转载10篇。

学校坚持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协同发展、特色发展,建有台商学院、中兴学院、苏北发展研究院、翔宇学院等一批共建学院和平台,其中台商学院获批“国家级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中兴学院获批“教育部—中兴通讯ICT产教融合创新基地”,苏北发展研究院获批“省级重点培育智库”并作为首批智库入选中国智库索引来源库(CTTI)100强。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国际化水平不断攀升。学校先后与36所境外高校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海外交流学生年均近百人,并长期聘请国外专家学者来校任教或讲学。与法国洛林大学、日本长崎综合科学大学、美国南卡罗莱纳大学、台湾中华大学合作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并已有博士研究生顺利毕业。与芬兰于韦斯屈莱应用科技大学合作举办物流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于2018年上半年获教育部正式批准,并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设有国际教育学院,现有来自法国、哈萨克斯坦、刚果等32个国家留学生近200人。学校先后获评“全国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全国绿化模范单位”“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和谐校园”“江苏省平安校园示范高校”“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江苏省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江苏省科技工作先进高校”“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等多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进入******,学校将围绕国家“双一流”战略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目标,全力推进“淮工振兴”,全面实施“十个一流”,全力助推“淮安崛起”,全面建成高水平应用型大学,不断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

淮阴工学院教务处登录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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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邮编 附地址和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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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是公办还是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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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工学院高考录取通知书什么时候发放-快递查询入口

淮阴工学院招生办电话 ;

2022年淮阴工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淮阴工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计划、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淮阴工学院202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学校所面向的相关招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 艺术 (美术)类]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代码、性质、地址。

学校全称:淮阴工学院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049

学校性质:省属本科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校

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学校地址: 江苏 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枚乘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 北京 北路89号(北京路校区);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城河街1号(萧湖校区)。

第四条 淮阴工学院坐落于敬爱的总理故乡—江苏省淮安市。2011年被批准为硕士专业学位 研究生 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单位;2021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 农林 人才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第五条 颁发学历学位的学校名称为:淮阴工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生,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 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制度,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

第七条 淮阴工学院招生 就业 处是淮阴工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省内各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并协助招生就业处进行招生录取。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委机关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条 淮阴工学院根据本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 高考 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生源招生计划。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主管部门、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淮阴工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

第十四条 淮阴工学院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 志愿 须在我校公布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其中采用“3+1+2”或“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和服从调剂专业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我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专业级差。

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办法进行排序:

1.采用“3+1+2”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首选科目为历史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历史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首选科目为物理的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物理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2.采用“3+3”模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依次按进档考生的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外语单科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最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 理工 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比较考生专业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

淮阴工学院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当某考生所有专业(类)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该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类),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第二十条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校均采用考生所在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

江苏省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 分数线 。

外省考生,按生源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设定的艺术(美术)类考生的投档分计算方式执行。

考生进档后,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分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淮阴工学院普通高考外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只招英语和俄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和日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淮阴工学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淮阴工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三条 淮阴工学院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函[2013]83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

农林类专业:2500元,

文科类专业:5200元,

理科类专业:5500元,

工科类专业:5800元,

艺术类专业:6800元,

中外合作专业:24200元,

嵌入式培养专业在原科类 学费 基础上增收20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到1600元不等。

第二十五条 新生 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起了一个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解决贫困生经济困难的扶困助学保障机制,形成了以勤工助学为主导,贷款为主要形式的“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资助体系,打造出了“全员覆盖、全程受助、全面受益”的助困网络,形成了具有淮工特点与特色的“资助体系全、精准发力准、帮扶力度大、服务关怀浓”的工作局面,真正做到了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把资助工作落到实处。详细请联系我校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517-83591198,政策详见学生工作处网站()。

第二十七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淮安市经济开发区枚乘东路1号

邮政编码:223001

招生咨询电话:0517-83591026   0517-83591073

招生传真:0517-83591026

电子信箱:hgzsb@hyi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7-83591013

招生监督邮箱:jiwei@hyi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以及我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淮阴工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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